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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博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7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充分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的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相关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如下
意见:
    1、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
合法有效。
    2、本次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3、经了解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其能够胜任公
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况。
    4、我们同意聘任张晔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先达                高海军                  郭雳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