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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博讯: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挥)2019-03-28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
过缺席董事会现象。本人对年度内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
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无反
对、弃权的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    现场   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                                     缺席                列席股东
               席次    出席   出席    出席           次未亲自参
   姓名                                       次数                大会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李挥         4        0     4        0      0         否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
下:
    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运用外汇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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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
以控制的。本人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阅读公司向董事会提交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有关部门进行交流,查阅公司的相关制度后,发表
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相继制定和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各项
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体现了完整性、合理性、
有效性。
    (2)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公允。
    (3)公司应继续适应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全面提升公司经
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3、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
求,履行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置换等事项的审批程序,并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的向广大投资者披露详细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信息披露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募集
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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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本人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据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
和查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2)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
均属于经营性资金往来,均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
度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且信息披露符合规范性要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
    (3)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
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资金的情形。公司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4)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
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合计运用不超过 1.5 亿元(含等值外币)暂
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含等值外币)暂时闲置的自有资
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6、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上述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应收票据和待
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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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同意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
    7、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对 2018 年授信额度互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与部分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
营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被担保
对象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公
司与部分全资子公司为银行授信相互提供担保。
    8、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对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2018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
事前审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属于公司正常
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有关关
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本人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
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
报计划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人
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本人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审查,通过对其履职
情况的核查,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
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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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人对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审计机
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至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有关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
决议之日时止,并且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 2017 年度资产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
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公司本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人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13、关于拟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本人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
同参与设立产业基金,能够有效地将多方优势资源进行融合形成协同效应,加快
公司在国内外行业智能移动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自动识别等领域
的布局,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
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已依法回
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本人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
     1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
见

                                  5 / 11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会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会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没有对公司
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未发生各种违规
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
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15、关于《2018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经核查,公司 2018 年 1-6 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置换等事项的审
批程序,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向广大投资者披露详细情况,不存在违法、
违规情形,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8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
了公司 2018 年 1-6 月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本人同意该议案。
    16、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 / 11
因此,本人同意该议案。
    17、关于 2018 年度 1-6 月资产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
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同意该议案。
    18、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是根据本地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
事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效益制定的,方案的制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
运作水平,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的发展,薪酬方案合理有效。本人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
GUO SONG 先生、LIU DAN 女士、仝文定先生、刘镇先生、申成文先生、王仁东先
生。
    本人认为: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以
上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发现候选人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发现候选人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董事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
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等程序均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人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徐先

                                  7 / 11
 达先生、高海军先生、郭雳先生。
     本人认为:经审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未发现候选人有《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未发现候选人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等程序
 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人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无异议后,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
 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议事规则,均较好地履行了职责。2018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姓名       任职    出席次数      任职      出席次数    任职      出席次数
  李挥       委员        4        主任委员      2       主任委员      1
     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
 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以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审计核查,持续关注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保持与外部审计的沟
 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18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
 工作进展情况;参与审核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等定
 期报告事项,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审核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7
                                    8 / 1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8年上半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第三届董事、
监事薪酬方案》。对公司董事会的运作情况进行了考核和监督。
    提名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对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选进行审查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战略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战略委员会在报告期内未召开
会议。
    本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
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发展、内控制度
建设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
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同时,我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积极
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掌
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
真查阅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独立地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
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
公正的判断。
    4、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
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


                                   9 / 11
    六、其他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自2018年9月12日起,本人因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为本报告签字页)




                                 10 / 11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独立董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挥




                                 11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