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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博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2019-03-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优
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博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37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优博
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3.36 元。截至 2016 年 8 月 2 日止,公司
共募集资金 267,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2,728,8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24,471,200.00 元。

    截至 2016 年 8 月 2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6]00077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07,207,003.25 元,其中: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7,164,309.81 元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60,042,693.44 元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70,280,359.14 元;于 2018 年 1 月 1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6,926,644.11 元。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为 22,046,978.72 元,其中募
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净额为人民币 1,121,508.97 元(扣除相关的手续费
和账户维护费),募集资金保本理财收益金额 3,644,606.00 元。



                                     1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
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12 年第一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
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 2017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
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根据公司与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按照孰
低原则在 1,000 万元和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之间确定)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在
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6年8月25日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高新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规定该专户(账号为:
758867594517)用于“智能移动终端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
    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规定该专户(账号为:73010122001377065)
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桂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规定该专户(账号为:11016907556005)



                                     2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账户于 2017 年 6 月注销,
注销后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蛇口支 行签订《 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 协议》,明 确规定该 专户(账 号为:
338150100100027048)用于“营销服务网络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规定该专户(账号为:
44250100003900000503)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及支
付除承销保荐费用之外的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该账户于 2017 年 6 月注销,
注销后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
田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58867594517               72,044,000.00    1,854,913.03       活期
  司深圳高新北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73010122001377065             35,358,800.00    7,955,596.06       活期
  司深圳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16907556005              30,000,000.00                ---   已销户
  司深圳桂园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8150100100027048             57,068,400.00   12,236,469.63       活期
  司深圳蛇口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250100003900000503            47,228,800.00                ---   已销户
  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合 计                               ---       241,700,000.00   22,046,978.72        ---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17,228,800.00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未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16,667.00 元,基于实际无需支付,公司于 2017 年将其转入基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2018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3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以前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优博讯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层、中层
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优博讯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顺明                      何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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