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细项及建设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博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公司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细项及建设期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调整”)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37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67,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2,728,8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4,471,2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于 2016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0778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及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及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智能移动终端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7,204.40 7,204.4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535.88 3,535.88 营销服务网络项目 5,706.84 5,706.8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1 小计 22,447.12 22,447.12 2、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7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对“智能移动终端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进行部分变更,并新增项目“收购深圳市瑞柏泰电 子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新项目总投入 11,220.00 万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 6,200.00 万元,剩余资金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补足。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投入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智能移动终端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7,204.40 2,604.4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535.88 1,935.88 营销服务网络项目 5,706.84 5,706.8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收购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司 51%股 - 6,200.00 权项目 小计 22,447.12 22,447.12 3、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 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 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调整后投资 实际投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总额 额 智能移动终端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2,604.40 2,525.66 96.98%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35.88 1,256.87 64.92% 2 营销服务网络项目 5,706.84 5,519.76 96.72%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4.27 100.07% 收购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 6,200.00 6,200.00 100.00% 小计 22,447.12 21,506.56 - 三、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细项及建设期的具体内容及原因 1、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细项及建设期的具体内容 本次拟调整细项及建设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具 体明细调整前后对比如下: 序号 投资项目 本次调整前投资总额 本次调整后投资总额 1 固定资产投资 842.36 162.36 1.1 场地装修 40.00 40.00 1.2 设备购置 802.36 122.36 1.2.1 软件投入 187.61 27.61 1.2.2 硬件投入 614.75 94.75 2 其他费用投资 739.93 1,139.93 2.1 人员费用 510.30 910.30 2.2 产品 PCB 外协费用 76.54 76.54 2.3 开发材料 51.03 51.03 2.4 试产材料 102.06 102.06 3 铺底流动资金 353.59 633.59 4 项目总投资(1+2+3) 1,935.88 1,935.88 同时,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细项及建设期的原因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为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以保持技术领先、加快产 品更新迭代以适应行业发展与市场需求趋势、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以提高市场竞 争力而实施的募投项目。但由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较早,以及公司所 处行业技术更新迭代较快,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该项目各细项投资金额预测 与公司建设该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匹配。鉴于公司近年来已经利用自有资金和政府 科技经费资助购置了部分研发设备,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公司拟调增研发人员 3 费用及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新产品的测试认证费、开发及试产材料 费等),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控制项目投资风险,保障项目建设质量 和整体运行效率,达到预期投资收益。同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公司 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细项及建设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细项及建 设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细项及建设期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 本次调整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访谈沟通、审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核查了优博讯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情况,查阅了本次调整的募投项目的相关资料,了解了本次募投项目调 整的背景、原因和必要性,并查阅了董事会、监事会议案及决议、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细项及建设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经 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 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不存 4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优博讯本次调整事项。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细项及建设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顺明 何 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12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