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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博讯: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2020-01-2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

  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〇年一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南京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Nanjing  Hong Kong  Tokyo  London  New York  Los Angeles  San Francisco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一、 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 6



二、 本次交易的批准 ............................................................................................... 13



三、 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 16



四、 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过程和发行结果 ........................................................... 16



五、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 ....................................................................................... 19



六、 结论 ................................................................................................................... 20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南京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Nanjing  Hong Kong  Tokyo  London  New York  Los Angeles  San Francisco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1、33、36、37 层 邮政编码:100022
         31,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8610) 5957 2288 传真/Fax:(8610) 6568 1022/1838
                                              网址: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

     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

请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
作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博讯”、“上市公司”或“公
司”)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已就优博讯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及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珠海佳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博科技”或“目标
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
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法律意见书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北京市中

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及《北京市中伦
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结果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证监许可[2019]2150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优博

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建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优博讯本次交易已经取得了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所律师在进一步核查的基础上,
就本次交易项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已经得到上市公司的保证:即上市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

出的陈述和说明均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
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或重大遗漏;上市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
中的所有签字及印章均是真实的,文件的副本、复印件或传真件与原件相符。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
律师依赖有关政府部门等公共机构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作为出具法律意见书
的依据。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或者有关行为及事实发生或存在时有效
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基于本所律师对该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


                                     2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
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会
计、验资及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会计、验资及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内容时,均为
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上市公司的说明予以引述,且并不意
味着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所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
证,对这些内容本所及本所律师不具备核查和作出判断的适当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许可,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上市公司实施本
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文件材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本所及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

明。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就题述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第一部分       释   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明确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具有如下含
义:

      简称         指                          全称或涵义
优博讯、上市公
                   指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佳博科技、目标公
                   指   珠海佳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
佳博科技有限       指   珠海佳博科技有限公司
申恩投资           指   珠海申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君度尚左           指   宁波君度尚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建环创享           指   北京建环创享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目标公司的全体股东,包括陈建辉、吴珠杨、施唯平、
交易对方           指
                        胡琳、建环创享、李菁、君度尚左、申恩投资、王春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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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晓波、仇海妹、丰德香、许诺、魏方、谭玎、郑小春、
                        许慧、张仙、刘晓丽、叶丽君、侯济发、黄加南、杜欣、
                        王小莉、李玥媚、蒋瑞妮
                        陈建辉、吴珠杨、施唯平、胡琳、李菁、王春华、李晓
管理层股东         指   波、仇海妹、丰德香、魏方、谭玎、郑小春、张仙及申
                        恩投资 14 名股东
标的资产           指   交易对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
                        优博讯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及
本次交易、本次重        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份的行
组、本次重大资产   指   为;同时,优博讯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重组                    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
                        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优博讯向陈建辉、吴珠杨、施唯平、胡琳、建环创享、
                        李菁、君度尚左、申恩投资、王春华、李晓波、仇海妹、
本次发行股份及
                        丰德香、许诺、魏方、谭玎、郑小春、许慧、张仙、刘
支付现金购买资     指
                        晓丽、叶丽君、侯济发、黄加南、杜欣、王小莉、李玥
产
                        媚、蒋瑞妮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
                        佳博科技 100%股份
                        深圳市博通思创咨询有限公司,优博讯实际控制人控制
博通思创           指
                        的公司
                        优博讯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以非公
本次募集配套资
                   指   开发行股份方式向包含博通思创在内的不超过 5 名特
金
                        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所、中伦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中企华中天         指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所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宜出具的《北京市中伦
                        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法律意见书》、
                   指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
本法律意见书
                        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
                        律意见书》
                        优博讯与交易对方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签署的《深圳
《发行股份及支          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佳博科技股份有限
付现金购买资产          公司股东签署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协议》,及于
                   指
协议》及其补充协        2019 年 5 月 31 日签署的《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
议                      公司与珠海佳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签署之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
                        优博讯与博通思创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签署的《深圳
《股份认购协议》        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博通思创咨询有
                 指
及其补充协议            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
                        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签署

                                     4
                                                                  法律意见书


                        的《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博通思创
                        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配
                        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优博讯与管理层股东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签署的《深
                        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佳博科技股份有
《利润预测补偿
                        限公司管理层股东签署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协议》及其补充协   指
                        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及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签署的
议
                        《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
                        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股份质押合同          优博讯与陈建辉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签署的《深圳市优
                   指
(一)》                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建辉签署之股份质押合同》
                        优博讯与建环创享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签署的《深圳市
《股份质押合同
                   指   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建环创享股权投资管
(二)》
                        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之股份质押合同》
                        优博讯与君度尚左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签署的《深圳市
《股份质押合同
                   指   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君度尚左股权投资合
(三)》
                        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之股份质押合同》
                        优博讯与陈建辉签订的《股份质押合同(一)》、优博讯
《股份质押合同》 指     与建环创享签订的《股份质押合同(二)》与优博讯与
                        君度尚左签订的《股份质押合同(三)》的合称
评估基准日         指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重组报告书》     指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非公开发行实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
中国               指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元                 指   中国的法定流通货币人民币“元”



                                     5
                                                                               法律意见书



                                 第二部分    正文


    一、 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优博讯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
补充协议、优博讯与管理层股东签订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优博讯与博通思创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优博讯分别与陈建
辉、建环创享、君度尚左签署的《股份质押合同》,以及优博讯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组报告书》及其修订稿,本次交易方案
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优博讯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
产,本次交易完成后,优博讯将持有佳博科技有限100%的股权。

    根据中企华中天于2019年5月31日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9]第3006号”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珠
海佳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81,700万元。参考上述评估结果,交易各方经协商后确定标

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81,5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总计
48,900万元,以现金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总计32,600万元。优博讯向各交易对方
支付的现金对价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具体如下:


                                      现金支付                    股份支付
            出售       出售
   交易                                      支付                                 支付
            比例       价格        金额                 金额       股份数
   对方                                      比例                                 比例
            (%)    (万元)    (万元)             (万元)     (股)
                                             (%)                               (%)
  陈建辉    38.59%   31,450.36   12,580.15       40   18,870.22   12,605,356        60
  吴珠杨    15.60%   12,710.27    5,084.11       40   7,626.16    5,094,295         60
  施唯平    9.56%    7,790.75     3,116.30       40   4,674.45    3,122,544         60
   胡琳     7.33%    5,977.16     2,390.86       40   3,586.29    2,395,654         60
 建环创享   5.88%    4,794.31     1,917.72       40   2,876.58    1,921,566         60
   李菁     5.61%    4,570.42     1,828.17       40   2,742.25    1,831,829         60
 君度尚左   4.04%    3,296.09     1,318.43       40   1,977.65    1,321,076         60


                                         6
                                                                             法律意见书


 申恩投资   2.21%    1,797.87     719.15       40   1,078.72     720,587          60
  王春华    1.85%    1,508.79     603.51       40    905.27      604,724          60
  李晓波    1.71%    1,390.51     556.21       40    834.31      557,319          60
  仇海妹    1.63%    1,329.00     531.60       40    797.40      532,665          60
  丰德香    1.47%    1,198.58     479.43       40    719.15      480,391          60
   许诺     1.40%    1,143.93     457.57       40    686.36      458,489          60
   魏方     1.06%     863.46      345.39       40    518.08      346,077          60
   谭玎     0.44%     359.57      143.83       40    215.74      144,117          60
  郑小春    0.29%     239.72      95.89        40    143.83      96,078           60
   许慧     0.29%     239.72      95.89        40    143.83      96,078           60
   张仙     0.22%     179.79      71.91        40    107.87      72,058           60
  刘晓丽    0.18%     149.82      59.93        40    89.89       60,048           60
  叶丽君    0.18%     149.82      59.93        40    89.89       60,048           60
  侯济发    0.15%     123.02      49.21        40    73.81       49,307           60
  黄加南    0.10%     78.13       31.25        40    46.88       31,316           60
   杜欣     0.07%     59.93       23.97        40    35.96       24,019           60
  王小莉    0.05%     39.07       15.63        40    23.44       15,658           60
  李玥媚    0.04%     29.96       11.99        40    17.98       12,009           60
  蒋瑞妮    0.04%     29.96       11.99        40    17.98       12,009           60
   合计     100.00   81,500.00   32,600.00     40   48,900.00   32,665,317        60


    本次重组优博讯同时拟采用询价方式向包含博通思创在内的不超过5名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优
博讯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发行费用以及中介
机构费用、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优博讯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简要情况

    1. 发行价格

    本次购买标的资产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优博讯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的
首次董事会会议(即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8 年 12 月
15 日)。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
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7
                                                                       法律意见书



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根据上述规定,优博讯及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
行价格确定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5.00 元/股,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优博讯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
案》,同意以优博讯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8,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本次购买标的资产发行股份的
发行价格进行除息处理,由 15.00 元/股调整为 14.97 元/股。

    2. 发行种类及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3. 发行数量

    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14.97 元/股计算,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需向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32,665,317 股,优博讯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具体如下:

  交易对方                                 股份支付
  姓名/名称              价值(万元)                  股份数(股)
    陈建辉                 18,870.22                     12,605,356
   吴珠杨                   7,626.16                       5,094,295
   施唯平                   4,674.45                       3,122,544
     胡琳                   3,586.29                       2,395,654
   建环创享                 2,876.58                       1,921,566
     李菁                   2,742.25                       1,831,829
   君度尚左                 1,977.65                       1,321,076
   申恩投资                 1,078.72                        720,587
   王春华                    905.27                         604,724
   李晓波                    834.31                         557,319
   仇海妹                    797.40                         532,665
   丰德香                    719.15                         480,391
     许诺                    686.36                         458,489
     魏方                    518.08                         346,077
     谭玎                    215.74                         144,117
   郑小春                    143.83                         96,078
     许慧                    143.83                         96,078
     张仙                    107.87                         72,058


                                       8
                                                                   法律意见书


    刘晓丽                  89.89                       60,048
    叶丽君                  89.89                       60,048
    侯济发                  73.81                       49,307
    黄加南                  46.88                       31,316
    杜欣                    35.96                       24,019
    王小莉                  23.44                       15,658
    李玥媚                  17.98                       12,009
    蒋瑞妮                  17.98                       12,009
    合计                  48,900.00                   32,665,317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的发行数量取整数,对于不足 1 股的余额,交

易对方同意放弃余额部分所代表的对价股份数,放弃余数部分对应的价值计入
优博讯的资本公积。


    4. 股份锁定情况

    (1) 交易对方中的部分股东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本次
发行的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
优博讯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的交易对方基于本次发
行所取得的优博讯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 佳博科技的管理层股东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优博讯股份自法定限
售期届满之日起分五年五次解锁:① 优博讯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 2019 年
度《专项审核报告》后,本次向管理层股东发行的股份的 20%扣减截至该时点

管理层股东已补偿的和应补偿的股份数(若有)后可解锁,剩余部分继续锁定;
② 优博讯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 2020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本次向管
理层股东发行的股份的 30%扣减截至该时点管理层股东应补偿的股份数(若有)
后可解锁,剩余部分继续锁定;③ 优博讯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 2021 年度
《专项审核报告》后,本次向管理层股东发行的股份的 20%扣减截至该时点管

理层股东应补偿的股份数(若有)后可解锁,剩余部分继续锁定;④ 优博讯在
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 2022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本次向管理层股东发行
的股份的 20%扣减截至该时点管理层股东应补偿的股份数(若有)后可解锁;
⑤ 优博讯在指定媒体披露目标公司 2023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
报告》后,本次向管理层股东发行的股份的 10%扣减截至该时点管理层股东应

补偿的股份数(若有)后可解锁。在每个解锁年度当年扣减后可解锁的股份数


                                      9
                                                               法律意见书



量小于或等于 0 的,则当年可解锁的股份数为 0,且次年可解锁的股份数量还
应扣减该差额的绝对值。

    (3) 交易对方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优博讯股份因优博讯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
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限售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

的要求执行。

    (4) 交易对方承诺,其不在未解锁部分的优博讯股份上设置质押担保或
任何权属负担,亦不将该等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因本次交易而补偿给优博

讯的除外)。

    5. 业绩承诺及盈利预测补偿安排

    (1) 业绩承诺

    管理层股东对优博讯的利润补偿期间为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2023年。管理层股东承诺,目标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目标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如下:2019年度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
元,2020年度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2021年度不低于11,000万元,2022年度不
低于12,500万元,2023年度不低于12,500万元。

    利润补偿期间的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优博讯将聘请经优博讯认可的具有
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标的资产承诺净利润数与
实际净利润数的差额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核
报告》确定。

    (2) 盈利预测补偿安排

    利润补偿期间内,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管理层股东应当对优博讯进行补偿。当年应补偿金额
=(截止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止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利
润补偿期间内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




                                    10
                                                               法律意见书



    利润补偿期间内管理层股东发生补偿义务的,管理层股东应首先以本次交
易获得的尚未出售的优博讯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其以现金补偿。

    管理层股东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发行价格

    管理层股东当年应补偿现金数=当年应补偿金额—管理层股东当年已补偿
的优博讯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不论任何原因导致管理层股东不能以其因本次交易获得优博讯股票进行补

偿的,管理层股东应以现金方式对优博讯进行补偿,补偿金额=管理层股东未补
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如果优博讯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实施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或分配股

票的,则上述“本次发行价格”应进行相应除权处理,同时应补偿的股份数也
应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调整前)×
(1+转增或送股比例)。如果优博讯在利润补偿期间内有现金分红的,按照上述
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在利润补偿期间内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若现金分
红收益已经扣税后支付给管理层股东,此处的现金分红收益为税后现金分红收

益),应随补偿赠送给受补偿方。

    (3) 管理层股东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应逐年对优博讯进行补偿,各年计算
的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计算,即已经补偿的金额及股份不冲回。

    (4) 自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确定之日(指目标公司当期年度报告披露之日)
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被赠与其他股东前,管理层股东就该等股份不拥有表决权
且不享有收益分配的权利。

    6. 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1) 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时,优博讯将聘请经其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标的资
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包括已补偿股份金额和现金金额),则管理层股东应
另行对优博讯进行补偿,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因实际净利
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已支付的补偿额。


                                  11
                                                               法律意见书



    (2) 交易对方的补偿安排与本法律意见书第一部分第(二)款第5项第(2)
点“盈利预测补偿安排”约定的补偿方式一致。

    (3) 在任何情况下,因标的资产减值而发生的补偿与因实际净利润数不足
承诺净利润数而发生的补偿合计不超过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三) 募集配套资金的简要情况

    1.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上市公司拟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通过询价方式向
包含博通思创在内的不超过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
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同时发行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为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发行费用以及
中介机构费用、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

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配套资金出现未
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优博讯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所需资金,自
筹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2. 定价方式及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优博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
发行期首日。在本次交易中,优博讯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
金的定价原则为询价发行,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优博讯股
票的交易均价的 90%,或者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非公开发行日期间出现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
理,并再作相应调整。

    3. 发行种类及面值


                                    12
                                                                 法律意见书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4. 发行对象及股份锁定情况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为包含博通思创在内的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博

通思创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优博讯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让;其他特定投资者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优博讯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得转让。

    认购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优博讯股份因优博讯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
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限售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

机构的要求执行。限售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
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交易的批准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取得以下批准或授权:

    (一) 优博讯的内部批准

    1. 优博讯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交易的相关预案;

    2. 优博讯的全体独立董事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

预案的独立意见;

    3. 优博讯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

    4. 优博讯的全体独立董事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出具了关于本次交易正式方
案的独立意见;

    5. 优博讯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


                                   13
                                                                 法律意见书



    6. 优博讯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二) 佳博科技的内部批准

    1. 佳博科技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作出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

正式方案;

    2. 佳博科技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作出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
的正式方案;

    3. 佳博科技有限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佳博科技有
限全体股东将其持有的佳博科技有限 100%的股权转让给优博讯,全体股东同意
就本次交易放弃对其他股东转让相应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三) 建环创享的内部批准

   建环创享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建环
创享将其所持有的佳博科技全部股份转让予优博讯,同意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
袁圣尧代表建环创享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及协议。

   建环创享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确定目标公司全部股份的交易价格为 8.15 亿
元,上市公司以其 1,921,566 股股票为对价购买建环创享持有佳博科技的 480 万
股股份,以 1,917.72 万元的现金对价购买建环创享持有佳博科技的 320 万股股
份;同意建环创享将其持有佳博科技的 160 万股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

    (四) 君度尚左的内部批准

   君度尚左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作出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同意君度尚左将
其持有的佳博科技全部股份转让给优博讯,优博讯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
式受让该等股份,同意君度尚左办理与本次转让相关的全部手续。

   君度尚左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作出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同意上市公司以
其 1,321,076 股股票为对价购买君度尚左持有佳博科技的 330 万股股份,以
1,318.43 万元的现金对价购买君度尚左持有佳博科技的 220 万股股份;同意君


                                   14
                                                                  法律意见书



度尚左将其持有佳博科技的 110 万股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

    (五) 申恩投资的内部批准

   申恩投资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作出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同意申恩投资将
其持有的佳博科技全部股份转让给优博讯,优博讯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

式受让该等股份,同意申恩投资办理与本次转让相关的全部手续。

   申恩投资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作出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同意上市公司以
其 720,587 股股票为对价购买申恩投资持有佳博科技的 180 万股股东,以 719.15

万元的现金对价购买申恩投资持有佳博科技的 120 万股股份。

    (六) 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向优博讯核发了“证监许可[2019]2150 号”
《关于核准关于核准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建辉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

    1. 优博讯向陈建辉发行 12,605,356 股股份、向吴珠杨发行 5,094,295 股股
份、向施唯平发行 3,122,544 股股份、向胡琳发行 2,395,654 股股份、向建环创
享发行 1,921,566 股股份、向李菁发行 1,831,829 股股份、向君度尚左发行
1,321,076 股股份、向申恩投资发行 720,587 股股份、向王春华发行 604,724 股

股份、向李晓波发行 557,319 股股份、向仇海妹发行 532,665 股股份、向丰德香
发行 480,391 股股份、向许诺发行 458,489 股股份、向魏方发行 346,077 股股份、
向谭玎发行 144,117 股股份、向郑小春发行 96,078 股股份、向许慧发行 96,078
股股份、向张仙发行 72,058 股股份、向刘晓丽发行 60,048 股股份、向叶丽君发
行 60,048 股股份、向侯济发发行 49,307 股股份、向黄加南发行 31,316 股股份、

向杜欣发行 24,019 股股份、向王小莉发行 15,658 股股份,向李玥媚发行 12,009
股股份、向蒋瑞妮发行 12,009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 优博讯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5,000 万元。

    经核查,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履行了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相关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各方有权按照上述批准和授权实


                                     15
                                                                 法律意见书



施本次交易。


    三、 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佳博科技有限 100%的股权。经核查,佳博科技有限过
户情况如下:

    2019 年 12 月 3 日,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佳博科技有限核发了“高栏

港核变通内字[2019]第 zh19112700414 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佳博
科技有限企业类型、股东的变更,同时就新任董事会成员、公司章程进行备案。
2019 年 12 月 3 日,佳博科技有限取得了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440400598902315P 号《营业执照》。


    四、 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过程和发行结果

    (一) 本次发行的询价

    1. 根据优博讯及本次配套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优博
讯、东兴证券共向 61 名特定对象(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发出《深圳市优博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
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上述特定对象包括截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收市后

优博讯前 20 名股东中的 19 名股东(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除外)、20 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 名证券公司、5 名保险机构投资者、
7 名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其他投资者。《认购邀请书》的发送对象范围符合《非
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2. 《认购邀请书》中包含了认购对象、认购金额、认购价格、申购报价单
填写、认购确定程序及规则等内容。《申购报价单》包含了认购对象确认的申
报价格和认购金额等内容。《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
的内容及形式符合《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二) 本次发行的申购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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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本所律师现场见证,在《认购邀请书》所确定的申购报价期间(即 2020
年 1 月 6 日 9:00 至 12:00),优博讯和东兴证券通过传真方式共收到 3 份《申
购报价单》及其附件,博通思创不参与询价,接受最终的询价结果并以该价格

认购股份;经东兴证券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前述《申购报价单》均为
有效的申购报价,具体申购情况簿记建档如下:

            申购对象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深圳市美丽投资有限公司              14.44                     6,500
                陈建辉                   14.44                     4,100
                丰德香                   14.44                     2,900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优博讯收到的上述有效申购文件符合相关约定;本

次发行的申购符合《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三) 本次发行的定价和配售对象的确定

    1. 根据优博讯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优博讯本次发行的定价
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的 9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认购邀请书》,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次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4.44 元/股。

    2. 2020 年 1 月 6 日申购报价期间结束后,优博讯、东兴证券根据询价对
象的申购报价情况,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4.44 元/股;发行股份总
数为 10,387,81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000,005.28 元。具体认购对象、获配

股数及获配金额如下:

           认购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深圳市美丽投资有限公司         4,501,385       64,999,999.40           12
            陈建辉                 2,839,335       40,999,997.40           12
            丰德香                 2,008,310       28,999,996.40           12
  深圳市博通思创咨询有限公司       1,038,782       15,000,012.08           36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上述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有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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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经上述发行过程所确定的认购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各认购对
象所获配股份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第二十六
条的规定。

    (四) 签署股票认购协议

    截至 2020 年 1 月 7 日,优博讯与参与本次发行的深圳市美丽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美丽投资”)、陈建辉、丰德香分别签署了《深圳市优博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
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份认
购协议》”),与博通思创签署了《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

博通思创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非公开发
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明确约定了本次配套融资发行股票的价格及数量、股款缴纳及
股份登记、争议解决等事项。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内容合法有效,符合《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第二十
七条的规定。

    (五) 缴款及验资

    1. 优博讯及东兴证券已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向最终确定的全体认购对象发

出了《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
要求全体认购对象根据《缴款通知》向指定账户足额缴纳认购款。

    2.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 月 11 日出具的“大
华验字[2020]00002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0 年 1 月 9 日止,东兴证券指
定的银行账户已收到优博讯本次发行的全部募股认购款共计 150,000,005.28 元。

    2020 年 1 月 10 日,东兴证券将扣除承销费后剩余的募股认购款项划转至
优博讯指定账户。根据“大华验字[2020]000027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止,优博讯已收到主承销商划转的股票募集款 144,000,005.07 元,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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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15,387.8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43,784,617.26 元,其
中新增股本 10,387,812.00 元。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符合《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六) 本次配套融资的登记、上市、工商变更

       1. 2020 年 1 月 14 日,优博讯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申请办理有关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2. 优博讯本次配套融资登记完成后,尚需依法向深交所办理有关新股发行
股票上市核准手续。

       3. 优博讯尚需就本次配套融资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事宜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五、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

   根据发行结果,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共计 4 名,分别为美丽投资、陈建辉、
丰德香与博通思创。根据认购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本
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境内自然人及合法存续的境内机构,具备成为本次发行认
购对象的主体资格,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认购对象的基本情况如
下:

       (1) 美丽投资成立于 2005 年 9 月 7 日,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
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798616630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4,1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欧阳祥山,营业期限自 2005 年 9 月 7 日至 2025 年 9

月 7 日,住所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西环路 88 号中国饮食文化城初谷苑 B
段 5 号楼 5-203;

       (2) 博通思创成立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MA5DQ9AG92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
本为 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 GUO SONG,营业期限自 2016 年 12 月 6 日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住所地位于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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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 陈建辉,男,身份证号码为 330106195901******,住所位于珠海市
香洲区;

    (4) 丰德香,女,身份证号码为 222426197812******,住所位于珠海市

香洲区。

    根据优博讯及东兴证券确认、认购对象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博通思
创为优博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博通思创已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其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优博讯的股份。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发行的其
他认购对象均不包括优博讯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东兴证券及与上述机构或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经核查,本所认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符合《发
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及《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


    六、 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

    1. 本次发行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相关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
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具备实

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法定条件;

    2. 本次发行过程符合《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3. 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
以及优博讯与认购对象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二)》等法律文书未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

有效;

    4. 优博讯本次配套融资的募集资金已足额缴纳;




                                   20
                                                               法律意见书



    5.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6. 优博讯本次配套融资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但尚需办理本次配
套融资所涉新增股份的上市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五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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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郭晓丹


                                                             周江昊




                                                  2020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