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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博讯: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0-02-28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0]00123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市优博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     3-9
       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0]001232 号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优博讯公司)编制的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深圳优博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深圳优博讯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
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深圳优博讯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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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20]001232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深圳优博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深圳优博讯公司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深圳优博讯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深圳优博讯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葆华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灵芝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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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
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
司”)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6]1637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13.3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67,2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

用总额(含税)人民币 42,728,8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24,471,200.00 元。
    截止 2016 年 8 月 2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以“大华验字[2016]00077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8867594517          72,044,000.00   1,858,580.90     活期
 深圳高新北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3010122001377065          35,358,800.00   3,269,361.94     活期
 深圳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16907556005           30,000,000.00            ---    已销户
 深圳桂园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8150100100027048         57,068,400.00   4,585,279.87     活期
 深圳蛇口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250100003900000503        47,228,800.00            ---    已销户
 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合   计                     ---              241,700,000.00   9,713,222.71   ---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7,228,800.00 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未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16,667.00 元,基于实际无需支付,公司将其转入基本

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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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经公司 2016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第九次董事会、第二届第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将“智能移动终端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原定在龙岗区实施部分的地点变更为宝
安区。并且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对此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
    2、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智能移动终端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
拟在深圳市南山区购置 900 平方米写字楼作为综合办公场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拟在
深圳市南山区购置 400 平方米写字楼作为研发中心办公场地,鉴于目前公司在南山区附近没
有找到可供购买的合适的写字楼,因此,公司终止了南山区写字楼的购置,变更为在深圳市

南山区租赁写字楼作为综合办公场所及研发中心办公场地,上述两项目原计划购置场地的费
用将合计减少人民币 5,200 万元。
    与此同时,鉴于珠三角产业上游设备供应发展迅速,公司将继续沿用原来生产及组装方
式,且近年来公司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生产管理水平提升,产能利用率大幅提升,无需大
量购置固定资产也可实现项目产能目标。因此,公司将扩产项目原计划购置设备的人民币

1,359.32 万元减少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将使用本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
6,200 万元全部用于新增的“收购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
    3、实施项目建设期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细项及建设期的议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为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以保持
技术领先、加快产品更新迭代以适应行业发展与市场需求趋势、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以提高
市场竞争力而实施的投项目。但由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较早,以及公司所处行业
技术更新迭代较快,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该项目各细项投资金额预测与公司建设该项目

的实际情况不匹配。鉴于公司近年来已经利用自有资金和政府科技经费资助购置了部分研发
设备,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公司拟调增研发人员费用及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支付
新产品的测试认证费、开发及试产材料费等),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控制项目投

资风险,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达到预期投资收益。同时,为保证募投项目

的实施质量,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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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该议案已在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
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18 年 8 月 23 日,上期使用期限届满,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事宜。该《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已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期
办理的银行理财已全部到期,在收回全部本金的同时,实现理财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后的活期利息收入合计人民币 4,918,434.28 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报告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一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目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营销服务网络项目

    该项目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销售能力和服务能力,支持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不产生
直接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补充流动资金
    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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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 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智能移动终端产品扩产与技术改造项目在 2018 年 3 月 29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8

年 4 月至截止日本项目实际产能利用率达到 100%,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累积实际实现净利
润为人民币 3,384.48 万元,因承诺效益预计售价较高,虽本项目产能利用率达到承诺水平,
但实际实现净利润未达到承诺效益。
    收购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承诺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度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同)分别不低于人
民币 2,400 万元、2,800 万元和 3,100 万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9 月实际实
现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2,420.13 万元、2,656.72 万元、674.13 万元,截止日实际承诺业
绩完成率为 69.29%。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4,471,200.00 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累计
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 1,239,020.07 元,募集资金保本理财收益金额人民币

3,679,414.21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19,693,078.57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713,222.71 元。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尚在建设当中,公司将加
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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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447.1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1,969.31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200.00             2016 年 8-12 月:                                         6,215.2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7.62%           2017 年:                                                10,812.82
                                                                                                             2018 年:                                                 3,692.67
                                                                                                             2019 年 1-9 月:                                          1,248.61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            实际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状态日期(或截止日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项目完工程度)
                                                               资金额       资金额   额(注 1)     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智能移动终端产品扩产 智能移动终 端产品扩产
 1                                                             7,204.40     2,604.40    2,604.40         7,204.40   2,604.40      2,525.66      (78.74)(注 2)    2018 年 3 月 29 日
       及技术改造项目       及技术改造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535.88     1,935.88    1,935.88         3,535.88   1,935.88      1,719.62    (216.26)(注 3) 2019 年 12 月 31 日

 3     营销服务网络项目         营销服务网络项目               5,706.84     5,706.84    5,706.84         5,706.84   5,706.84      5,519.76    (187.08)(注 4) 2019 年 9 月 30 日

 4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4.27          4.27(注 5)        不适用
       “智能移动终端产品扩
                                   收购深圳市 瑞柏泰电子
 5     产 及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                                 ---     6,200.00    6,200.00              ---   6,200.00      6,200.00                   ---      2017 年 8 月 1 日
                                   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    计                           22,447.12   22,447.12    22,447.12        22,447.12 22,447.12      21,969.31              (477.81)

注 1:实际投资金额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注 2:智能移动终端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较大的原因是:智能移动终端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剩余资金将按照公司实
际资金需求陆续投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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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注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较大的原因是:由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较早,以及公司所处行业技术更新迭代较快,前期建设场地租赁及装修时
间超出原计划建设时间,因此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发挥募集资金作用,提升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间调整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后期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注 4:营销服务网络项目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较大的原因是: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考虑到经济效益等原因谨慎使用募集资
金,合理配置资源,使得募集资金发挥更好的效果,因此本项目募集资金存在结余。

注 5: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出现差额的原因是:①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17,228,800.00 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未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16,667.00 元,基于实际无需支付,公司将其转入基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

44250100003900000503)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已注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桂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1016907556005)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已注销。注

销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净额 26,026.44 元已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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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注释 1)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项目累计产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 1-9 月    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能利用率
                                                   计算期第二年开始投产,当年实现
                                                   项目设计产能的 70%,第三年全部
         智能移动终端产品扩产及                    达产;全部达产后年均新增税前利
  1                                   100.00%                                                                       988.31        2,396.17        3,384.48      否[注 1]
         技术改造项目                              润 3,902 万元,折算为净利润
                                                   3,316.70 万元,投产后第一年承
                                                   诺实现净利润 2,321.69 万元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      营销服务网络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度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收购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
  5                                    不适用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不适用        2,420.13   2,656.72          674.13        5,750.98      否[注 2]
         限公司 51%股权项目
                                                   以下 同)分别不低于 2,400 万
                                                   元、2,800 万元和 3,100 万元。

注 1:智能移动终端产品扩产与技术改造项目在 2018 年 3 月 29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8 年 4 月至截止日本项目实际产能利用率达到 100%,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累积实际实
现净利润为 3,384.48 万元,因承诺效益预计售价较高,虽本项目产能利用率达到承诺水平,但实际实现净利润未达到承诺效益。
注 2:收购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承诺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400 万元、2,800 万元和 3,100 万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实
际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 2,420.13 万元、2,656.72 万元、674.13 万元,截止日实际承诺业绩完成率为 6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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