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博讯: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04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内部结构调整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现金
流、偿债能力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在财务上的独立性,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子公司
内部股权转让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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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先达 高海军 郭 雳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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