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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博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06-24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3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按照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改进、
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要求。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
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持股比例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       ——
              深圳市正达资讯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
             深圳市蓝云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
            深圳市江南正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
             深圳市优博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
              深圳市优金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
             武汉市优博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
  Urovo Technology Limited(香港优博讯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
UROVO TECHNOLOGY(M) SDN.BHD(马来西亚优博讯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
               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51%
              深圳市云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80%
                 珠海佳博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
               桐庐宏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重点关注下列风险领域:财
务管理风险、重大投资风险、对外担保风险、关联交易风险等。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营班子;已制订
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
细则》等重大规章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经理层的权限、
职责、工作程序及议事规则;已建立并完善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决策管
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近年来,
公司根据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新建立或修订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
所选聘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投
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
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等内控制度,从制度层面确保公司重大决策及交易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信息披露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
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年报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内部制度,对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内部事项
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公司
制度的规定,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投资者,同时向社会公众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
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以及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
均符合相关规定,披露完整、及时。
    (3)募集资金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
的合法利益,公司根椐《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项目的变更、管理与监督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
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并聘请
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4)投资活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
明确决策责任,确保决策科学,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
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和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并于 2018 年 4 月
进行优化并修订制度。
    (5)关联交易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
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
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对象、范
围、基本原则、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公司对关联交易采取公平、自愿的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充分保护各方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潜在错报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营业   0.5%≤ 潜在错报<营业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的 1%        收入总额的 1%           总额的 0.5%

                潜在错报≥利润   1%≤潜在错报<利润总    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总额的 5%            额的 5%                  的 1%

                潜在错报≥资产   0.5%≤潜在错报<资产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总额的 1%           总额的 1%                的 0.5%

    当某项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潜在错报影响多项指标时,按孰低原则认定缺
陷性质。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
和不利影响; B、控制环境无效;C、内部监督无效; D、外部审计发现重大错
报,而公司内部控制过程中未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A、重要财务控制程序的缺失或失效;B、外部审计发现重要错报,
而公司内部控制过程中未发现该错报;C、报告期内提交的财务报告错误频出;D、
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损失金额占上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的 5%及以上;
    重要缺陷:损失金额占上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的 1%(含 1%)至 5%;
    一般缺陷:损失金额小于占上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的 1%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A、关键业务的决策程序导致重大的决策失误;B、严重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C、中高级层面的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D、内
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E、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
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A、关键业务的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B、重要业务制度或系
统存在缺陷;C、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D、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的情形。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GUO SONG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