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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博讯: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1-02-2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文件要求,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为有效规避外汇市
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
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品种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内容主要是货币互换、远期购汇、
结售汇、外汇互换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
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
押的信用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额度及授权有效期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总
额不超过折合为 20,000 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上述交易额度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
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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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
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
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
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
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3、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
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
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
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
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
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
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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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
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
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
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3、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
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
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
控制措施,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

                                    3
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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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魏   赛                  彭   丹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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