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1 证券简称:优博讯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佳博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及 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优博讯”)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佳博科 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公司 2019 年度实施了重大资 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重组标的珠 海佳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博科技”或“目标公司”)2020 年度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建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50 号),核准公司向陈建辉等 26 名交易对方发行 32,665,317 股股份购买佳博科技 100%股权。 佳博科技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办理完毕资产过户事宜,此次出资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大华验字[2019]000517 号的《验资 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 公司本次向陈建辉等 26 名交易对方发行的 32,665,317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上市。 二、业绩承诺及盈利补偿安排 根据公司与佳博科技原管理层股东陈建辉、吴珠杨、施唯平、胡琳、李菁、 珠海申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春华、李晓波、仇海妹、丰德香、魏方、 1 谭玎、郑小春、张仙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业绩承 诺及盈利补偿安排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业绩承诺 原管理层股东承诺,目标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度净利润数(“净利润 数”是指优博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目标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额)如下:2019 年度不低于 7,000 万元,2020 年度不低于 9,000 万元,2021 年度不低于 11,000 万元,2022 年不低于 12,500 万元,2023 年不低于 12,500 万元。 2、盈利补偿安排 (1)利润补偿期间内,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 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原管理层股东应当对优博讯进行补偿。当年应补偿 金额=(截止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止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 利润补偿期间内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 (2)利润补偿期间内原管理层股东发生补偿义务的,原管理层股东应首先 以本次交易获得的尚未出售的优博讯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其以现金补 偿。 原管理层股东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发行价格 原管理层股东当年应补偿现金数=当年应补偿金额—原管理层股东当年已补 偿的优博讯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不论任何原因导致原管理层股东不能以其因本次交易获得优博讯股票进行 补偿的,原管理层股东应以现金方式对优博讯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原管理层股 东未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如果优博讯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实施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或分配股 票的,则上述“本次发行价格”应进行相应除权处理,同时应补偿的股份数也应 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调整前)×(1+ 转增或送股比例)。如果优博讯在利润补偿期间内有现金分红的,按照上述公式 计算的应补偿股份在利润补偿期间内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若现金分红收益 2 已经扣税后支付给原管理层股东,此处的现金分红收益为税后现金分红收益), 应随补偿赠送给优博讯。 (3)原管理层股东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应逐年对优博讯进行补偿,各年计算 的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计算,即已经补偿的金额及股份不冲回。 (4)自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确定之日(指目标公司当期年度报告披露之日) 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被赠与其他股东前,原管理层股东就该等股份不拥有表决 权且不享有收益分配的权利。 三、2020 年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收购珠海佳博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 核字[2021]003524 号),佳博科技 2019 年、2020 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影 本期已实现/(未 承诺利润数 净利润 实现利润数 年度 响额 实现)差异 累积已实现/(未 是否 实现)差异 完成 ① ② ③ ④=②-③ ⑤=④-① 2019 年度 70,000,000.00 96,918,589.85 21,203,742.38 75,714,847.47 5,714,847.47 5,714,847.47 是 2020 年度 90,000,000.00 85,499,497.51 4,227,421.48 81,272,076.03 -8,727,923.97 -3,013,076.50 否 合计 160,000,000.00 182,418,087.36 25,431,163.86 156,986,923.50 -3,013,076.50 佳 博 科 技 2019 年 度 实 现 利 润 数 75,714,847.47 元 超 过 业 绩 承 诺 数 70,000,000.00 元,2019 年的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履行,无需对本公司进行补偿; 截止 2020 年末佳博科技累积实现利润数 156,986,923.50 元小于同期累积承诺利 润数 160,000,000.00 元,累积业绩承诺未完成。 四、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主要原因 佳博科技的主营业务为专用打印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餐饮、商 品零售、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生产制造、医疗卫生等行业客户提供智能打印整 体解决方案。其产品在国内餐饮、零售电商等应用领域占据了重要的市场地位。 2020 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等的影响,佳博科技部分客户的订单有所放缓, 尤其是线下餐饮、零售行业受到冲击较大,导致佳博科技经营业绩的增长低于预 期。 3 五、业绩补偿安排情况 1、2020 年度应补偿股份数 2020 年度应补偿股份数=[(截止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止当期期 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内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 已 补 偿 金 额 ] /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的 发 行 价 格 =[(160,000,000.00-156,986,923.50) ÷520,000,000.00×815,000,000.00-0] /14.97=315,459 股 2、现金分红收益返还 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2 元(含 税),故业绩承诺方还需向公司返还补偿股份部分的现金股利。2019 年度应返还 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税前)×应补偿股份数量=0.032 元/ 股×315,459 股=10,094.69 元。 3、原管理层股东应承担补偿股份数及返还现金分红明细 应补偿股数 应返还现金分 承诺股东 业绩补偿比例 (股) 红款(元) 陈建辉 44.07% 139,020 4,448.62 吴珠杨 17.81% 56,183 1,797.85 施唯平 10.92% 34,437 1,101.99 胡琳 8.38% 26,421 845.46 李菁 6.40% 20,202 646.48 珠海申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2% 7,947 254.31 王春华 2.11% 6,669 213.42 李晓波 1.95% 6,146 196.69 仇海妹 1.86% 5,875 187.99 丰德香 1.68% 5,298 169.54 魏方 1.21% 3,817 122.14 谭玎 0.50% 1,589 50.86 郑小春 0.34% 1,060 33.91 张仙 0.25% 795 25.43 合计 100.00% 315,459 10,094.69 4 4、具体实施安排 公司将在《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出具后的 15 个交易日内, 将计算确定的该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书面通知原管理层股东,并于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股份回购事宜后,由公司以 1 元对价回购应补偿股份。 若应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应在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原管理层股东,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公告股权登记日并由原管理层股东将等同于上述应补偿股 份赠送给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除原管理层股东之外的优博讯其他股东,其他股 东按其所持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原管理层股东持有的股份数后优博讯股 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六、回购股份的主要内容 回购股份目的:履行未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的股份补偿义务; 回购股份方式:定向回购佳博科技原管理层股东所持应补偿股份; 回购股份价格:总价人民币1.00元; 回购股份数量:315,459股;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期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对应补偿股份 予以回购注销。 七、本次业绩补偿方案实施及股份回购、注销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业绩补偿相关事项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与补偿措施相对应的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支付对价、签署、修改相关交易文件、协议及补充文件(如有)、 办理相关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回购注销事宜、股本变更登记及信息披露事宜、办理与本次股本变更相应的注册 资本变更、章程修订及相关工商登记和备案手续事宜。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未完成所涉及的股份补偿相关事 项实施完毕之日止。 5 八、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珠海佳博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关于定 向回购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业绩承 诺方 2020 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定向 回购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业绩承诺 方 2020 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 股东需回避表决。 2、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东兴证券查阅了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 议,并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等相关资 料,对上述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 2020 年末,佳博科技累计实现的净利 润未达到业绩承诺水平,根据《利润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佳博 科技原管理层股东当期合计应支付的业绩补偿股份为 315,459 股。此外,佳博科 技原管理层股东应将当期应补偿股份在承诺年度内取得的分红收益在扣除已支 付税负后的剩余分红收益无偿退还公司,合计应退还的税前金额为 10,094.69 元。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收购珠海佳博科技有限 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6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