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博讯: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2021-06-16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事前审核的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延长参股公司业绩承诺期及变更业绩承诺金额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延长参股公司业绩承诺期及变更业绩承诺金额的议案》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业绩承诺及补偿方案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中世顺持续稳定经营,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整体利益及长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延长参股公司业绩承诺期及变更业
绩承诺金额的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延长参股公司业绩承诺期及变更业绩承诺金
额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
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先达 高海军 郭 雳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