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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博讯: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2021-07-13  

                         证券代码:300531           证券简称:优博讯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激励对象由 84 人调整为 81 人
    2、 首次授予数量:由 357.50 万股调整为 350.71 万股
    3、 授予价格:授予价格由 7.83 元/股调整为 7.80 元/股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优博讯”)《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高海军先生作为征集人
就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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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 年 6 月 16 日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公
告编号:2021-063)。
    3、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
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1 年 7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 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1-066)。
    4、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7 月 12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8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0.71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80 元/股。公司监事
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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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
    鉴于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
行了调整,具体内容为: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4 人调整为 81 人,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由 357.50 万股调整为 350.71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423.31 万股调整为 416.52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
象相符。
    (二)关于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
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331,363,129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233,100 股后的 327,130,0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0.320698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7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9 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
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予价格进行如
下调整:
    P=P0–V=7.83 元/股-0.0320698 元/股=7.80 元/股
    (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由 7.83 元/股调整为 7.80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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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符
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做
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中的
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
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本
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


                                   4
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
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优博讯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
等的确定或调整以及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创业板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优博讯不存在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
意见》;
    4、《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5、《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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