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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博讯: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0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审议的议案及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
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 1-6 月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
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1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新增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基于独
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
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定价公正、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有关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同
意本议案。


    三、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
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先达                高海军                郭   雳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