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博讯: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2021-08-20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事前审核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我们事前对公司拟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方的资信、承接能力做了审查,并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
据和政策在行业内做了比较,认为公司本次提交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系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价格公允、合理。公司
2021 年度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
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先达 高海军 郭 雳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