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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博讯: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2-02-2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
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为有效防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境外业务等所产生的外币收付汇结算等过程
中外币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进出口额及市场
汇率、利率条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在不超过折合为
70,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循环滚动操作,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上述交易额度自该议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
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一)投资目的

    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产品的对外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在人民币兑外币
汇率波动和国内外利率浮动的背景下,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日常业绩造成负
面影响,从而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外汇套期保
值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用以对冲由于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实现外汇资产
保值增值的目的。公司套期保值规模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主要目的是锁定汇
率,不属于高风险投资情形。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在不超过折合为 70,000 万元
人民币额度内循环滚动操作,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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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资方式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货币互换、远期购汇、结
售汇、外汇互换、外汇货币掉期、利率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
合。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既
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
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
行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
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四)投资期限

    上述交易额度自该议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授权
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外汇主要来自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对外进出
口业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
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
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
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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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
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3、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
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
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
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
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
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
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
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近年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频繁、全球疫情反复、人民币汇率波动的
不确定性增强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
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
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以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
兑损失、规避风险、锁定成本,有利于主营业务开展,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
不属于高风险投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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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
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
操作规程。

    四、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和《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
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
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
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我们同意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在不超过折合为
70,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循环滚动操作,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上述交易额度自该议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
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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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
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及决议、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等。经核
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
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3、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
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
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
控制措施,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
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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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   丹                  陈炘锴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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