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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博讯: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04-1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博讯”、“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标的资产珠海佳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已更名为“珠海佳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博科技”、“标的公
司”或“标的资产”)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建辉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50 号),核准公司向陈建辉等
26 名交易对方发行 32,665,317 股股份购买佳博科技 100%股权。

    佳博科技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办理完毕资产过户事宜,此次出资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9]000517 号”的《验资
报告》验证。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核准,公司本次向陈建辉等 26 名交易对方发行的 32,665,317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上市。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佳博科技原管理层股东陈建辉、吴珠杨、施唯平、胡琳、李菁、
珠海申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春华、李晓波、仇海妹、丰德香、魏方、
谭玎、郑小春、张仙(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原管理层股东”)签订的《深
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佳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股东签署之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利润预测补
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补偿期间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 2019 年
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合并财务报表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数额将分别不低于 7,000 万元、9,000 万元、11,000 万元、12,500 万
元及 12,500 万元。

       三、交易对方的利润补偿方式

    1、利润补偿期间内,佳博科技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
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原管理层股东应当对优博讯进行补偿。当年应补偿
金额=(截止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止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
利润补偿期间内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

    2、利润补偿期间内原管理层股东发生补偿义务的,原管理层股东应首先以
本次交易获得的尚未出售的优博讯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其以现金补
偿。

    原管理层股东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发行价格

    原管理层股东当年应补偿现金数=当年应补偿金额—原管理层股东当年已补
偿的优博讯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不论任何原因导致原管理层股东不能以其因本次交易获得优博讯股票进行
补偿的,原管理层股东应以现金方式对优博讯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原管理层股
东未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如果优博讯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实施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或分配股
票的,则上述“本次发行价格”应进行相应除权处理,同时应补偿的股份数也
应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调整前)×
(1+转增或送股比例)。如果优博讯在利润补偿期间内有现金分红的,按照上述
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在利润补偿期间内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若现金分
红收益已经扣税后支付给原管理层股东,此处的现金分红收益为税后现金分红
收益),应随补偿赠送给优博讯。

    3、原管理层股东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应逐年对优博讯进行补偿,各年计算的
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计算,即已经补偿的金额及股份不冲回。

    4、自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确定之日(指标的公司当期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
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被赠与其他股东前,原管理层股东就该等股份不拥有表决
权且不享有收益分配的权利。

    四、2021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及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收购珠海佳博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大
华核字[2022]003714号),佳博科技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业绩实现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            本期已实现/(未
           承诺利润数   净利润                 实现利润数                     累积已实现/
 年度                               益影响额                实现)差异                     是否完成
                                                                            (未实现)差异
              ①          ②            ③       ④=②-③    ⑤=④-①
2019年度     7,000.00    9,691.86     2,120.37    7,571.48         571.48             571.48    是
2020年度     9,000.00    8,549.95       422.74    8,127.21        -872.79             -301.31   否
2021年度    11,000.00   11,028.02       114.65   10,913.36         -86.64             -387.94   否
 合计       27,000.00   29,269.83     2,657.77   26,612.06        -387.94         -             -

    佳博科技2019年度实现利润数7,571.48万元,超过业绩承诺数7,000.00万元,
2019年的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履行,无需对公司进行补偿;截至2020年末,佳
博科技累积实现利润数15,698.69万元小于同期累积承诺利润数16,000.00万元,
累积业绩承诺未完成,原管理层股东已补偿公司315,459股,返还现金分红收益
20,211.40元;截至2021年末,佳博科技累积实现利润数26,612.06万元小于同期
累积承诺利润数27,000.00万元,累积业绩承诺未完成。

    随着疫情逐步缓解,佳博科技2021年度各项业务逐渐好转,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10,913.36万元,完成当年业绩承诺的99.21%,但因2021年度海
外业务仍未完全恢复,加之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产品利润率降低,佳博科技未
能完成2021年度承诺业绩。受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影响,佳
博科技累计业绩承诺未能完全实现。

     (二)补偿安排

     1、2021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

                          项目                                       序号         金额/数量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
                                                                      ①               387.94
                        (万元)
         利润补偿期间内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万元)                       ②            52,000.00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万元)                             ③            81,500.00

                   已补偿金额(万元)                                 ④               472.24

                   应补偿金额(万元)                           ⑤=①/②*③-④         135.78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元/股)                      ⑥                14.97

             折算成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股)                          ⑤/⑥             90,705

     2、现金分红收益返还

     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2020年度利润分配,分别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0.32元(含税)、0.320698元(含税),故业绩承诺方还需向公司返还补
偿股份部分的现金股利。应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税前)
×应补偿股份数量=(0.032元/股+0.0320698元/股)×90,705股=5,811.45元。

     3、原管理层股东应承担补偿股份数及返还现金分红明细

       承诺股东            业绩补偿比例       应补偿股数(股)       应返还现金分红款(元)
        陈建辉                    44.07%                    39,974                  2,561.13
        吴珠杨                    17.81%                    16,155                  1,035.05
        施唯平                    10.92%                     9,905                    634.61
         胡琳                      8.38%                     7,601                    486.99
         李菁                      6.40%                     5,805                    371.93
珠海申恩投资合伙企业
                                   2.52%                     2,286                    146.46
    (有限合伙)
        王春华                     2.11%                     1,914                    122.63
        李晓波                     1.95%                     1,769                    113.34
        仇海妹                     1.86%                     1,687                    108.09
        丰德香                     1.68%                     1,524                     97.64
         魏方                      1.21%                     1,097                     70.28
         谭玎                      0.50%                      453                      29.02
        郑小春                     0.34%                      308                      19.73
         张仙                      0.25%                      227                      14.54
         合计                    100.00%                    90,705                  5,811.45
    4、具体实施安排

    公司将在《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出具后的 15 个交易日
内,将计算确定的该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书面通知原管理层股东,并于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事宜后,由公司以 1 元对价回购应补偿股份。

    若应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应在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原管理层股东,公司将在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公告股权登记日并由原管理层股东将等同于上述应补偿
股份赠送给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除原管理层股东之外的优博讯其他股东,其
他股东按其所持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原管理层股东持有的股份数后优博
讯股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珠海佳博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关于定向回购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业绩承诺方
2021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定向回
购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业绩承诺方
2021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
东需回避表决。

    (四)本次业绩补偿方案实施及股份回购、注销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业绩补偿相关事项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与补偿措施相对应的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
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支付对价、签署、修改相关交易文件、协议及补充文件
(如有)、办理相关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回购注销事宜、股本变更登记及信息披露事宜、办理与本次股本变更
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订及相关工商登记和备案手续事宜。本授权有效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未完成所涉及的
股份补偿相关事项实施完毕之日止。

    五、东兴证券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查阅了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
协议,并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等相
关资料,对上述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2021年末,佳博科技累计实现的净利
润未达到业绩承诺水平,根据《利润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佳
博科技原管理层股东当期合计应支付的业绩补偿股份为90,705股。此外,佳博
科技原管理层股东应将当期应补偿股份在承诺年度内取得的分红收益在扣除已
支付税负后的剩余分红收益无偿退还公司,合计应退还的税前金额为5,811.45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1年度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陈炘锴               孔令坤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