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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博讯: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2-04-1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博讯”、“公司”)2020 年度创业
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优博讯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为公司全部业务。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信息披露管理、募集资金管理、投资管
理、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合同管理、印章管理
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
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潜在错报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营业收   0.5%≤潜在错报<营业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
营业收入总额
                入总额的 1%        收入总额的 1%          额的 0.5%
                潜在错报≥利润总   1%≤潜在错报<利润总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
                额的 5%            额的 5%                1%
                潜在错报≥资产总   0.5%≤潜在错报<资产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
                额的 1%            总额的 1%              0.5%

    当某项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潜在错报影响多项指标时,按孰低原则认定缺陷
性质。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
和不利影响;B、控制环境无效;C、内部监督无效;D、外部审计发现重大错报,
而公司内部控制过程中未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A、重要财务控制程序的缺失或失效;B、外部审计发现重要错
报,而公司内部控制过程中未发现该错报;C、报告期内提交的财务报告错误频
出;D、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损失金额占上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的 5%及以上;

    重要缺陷:损失金额占上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的 1%(含 1%)至 5%;

    一般缺陷:损失金额小于占上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的 1%。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A、关键业务的决策程序导致重大的决策失误;B、严重违反国
家法律、法规;C、中高级层面的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流失严重;D、
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E、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
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A、关键业务的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B、重要业务制度或
系统存在缺陷;C、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D、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
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资料、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与
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等方式,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内部控
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优博讯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
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
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公
允地反映了 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彭   丹              陈炘锴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