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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博讯: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9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
讨论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29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
安排。
    6.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约
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
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一致认为,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29 日,并同意以 8.9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15 名激励对象授予 65.81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继续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继续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
查,对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GUO SONG 先生、LIU DAN 女士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有关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成湘东                吴悦娟               蒋培登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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