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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博讯: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6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等规定和要求,我们对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未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
    2.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且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22
年 6 月末净资产 2.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外部单位的担保,也无
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
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
的各项担保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
    二、关于《2022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 1-6 月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等
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
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2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
审查,对该项议案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要求;本次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成湘东                吴悦娟                  蒋培登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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