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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博讯: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1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优博讯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丹                     联系电话:010-66555645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炘锴                   联系电话:010-6655564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常规按月根据商业银行的对账单监督和检查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作出的主要承诺:
1.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
                                                         是             不适用
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承诺
二、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时作出的主要承诺:
1.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保持上市独立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交易主体合规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主要承诺:
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6.关于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22年1-6月保荐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及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不适用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   丹               陈炘锴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