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博讯: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2022-08-16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优博
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事前审核的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我们事前对公司拟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做了审查,认为公司拟聘
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
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
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成湘东 吴悦娟 蒋培登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