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博讯”、“公司”)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优博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7 号),公司向 GUO SONG、CHEN YIHAN、LIU DAN 三名特定对象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31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12.2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1,548,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691,801.87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856,398.13 元,其中: 新增注册资本 8,310,000.00 元,余额 89,546,398.13 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 行股票完 成后,公 司总股 本由 323,053,129 股 变更至 331,363,129 股,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 质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 18 个月。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变化情 况 1、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向公司下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优 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建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2150 号),公司向陈建辉等 26 名股东合计发行 32,665,317 股股 份购买珠海佳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博科技”)100%股权,新增股 份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因佳博科技未完成 2020 年业绩承诺,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佳博科技 2020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股份 315,459 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331,363,129 股变更为 331,047,670 股。 因佳博科技未完成 2021 年业绩承诺,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佳博科技 2021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股份 90,705 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331,047,670 股变更为 330,956,965 股。 2、公司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涉及的 70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326.4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10 日。 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 达到解除限售条件,以及一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 予部分 第一 个解除 限售 期不符 合解 除限售 条件 的限制 性股 票共计 1,019,590 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330,956,965 股变更为 329,937,375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329,937,375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为 20,174,3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1%;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309,763,0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3.8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GUO SONG、CHEN YIHAN、LIU DAN 3 名股东,其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承诺 (1)本人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该等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上市公司收购该部分 股份; (2)于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该等上市公司股份的,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人的其他承诺进行转让。 2、不减持承诺 (1)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本承诺方及关联方不存在减持优博讯股份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优博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六 个月内,本承诺方及关联方承诺将不减持所持优博讯股份,亦不存在任何减持优 博讯股份的计划; (3)如本承诺方及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方及关联方承诺因减持所 得收益全部归优博讯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未 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亦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2 年 8 月 19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8,3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2%,实际 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5,28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 3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3 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 实际可上市流 序号 股东名称 前所持限售股 高管锁定股数 股数 通股数 股份总数 1 GUO SONG 1,186,000 1,186,000 889,500 296,500 2 CHEN YIHAN 4,274,400 4,274,400 0 4,274,400 3 LIU DAN 2,849,600 2,849,600 2,137,200 712,400 合计 8,310,000 8,310,000 3,026,700 5,283,300 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股东 GUO SONG 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LIU DAN 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职务,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股份的 75% 将转为高管锁定股;因此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5,283,300 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0,174,319 6.11% 14,891,019 4.51% 高管锁定股 - - 3,026,700 0.92% 首发后限售股 17,929,909 5.43% 9,619,909 2.92% 股权激励限售股 2,244,410 0.68% 2,244,410 0.6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9,763,056 93.89% 315,046,356 95.49% 三、总股本 329,937,375 100.00% 329,937,375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 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优博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优博讯对本次限 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优博讯本次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丹 陈炘锴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