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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博讯: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10-2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接受关联方无偿
                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博讯”、“公司”)2020年度创
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公司继续接受
关联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优博讯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继续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长 GUO SONG 先生、副董事长 LIU DAN
女士为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无偿提供了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额度总计为 20,000 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已取得的授信额度有
效期限内,继续接受 GUO SONG 先生、LIU DAN 女士无偿为公司提供的连带责
任保证。

    经优博讯自查,公司于 2022 年 5 月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公司董事长 GUO SONG 先生、副董事长 LIU DAN 女
士为上述授信额度无偿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总计为 10,000 万元。因
公司财务人员失误,未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公司接受上述关联方无偿担保事项。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了《补充
审议关于继续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已取得的授
信额度有效期限内,继续接受 GUO SONG 先生、LIU DAN 女士无偿为公司提供
的连带责任保证。

    GUO SONG 先生、LIU DAN 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
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GUO SONG 先生、
LIU DAN 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议
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GUO SONG 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并担任公司控股股
东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博讯控股”)的唯一董事。
GUO SONG 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36%股份,GUO SONG 先生的配偶 CHEN
YIHAN 女士持有优博讯控股 60%股份。

    LIU DAN 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LIU DAN 女士直
接持有公司 0.86%股份,持有优博讯控股 40%股份。

    GUO SONG 先生、LIU DAN 女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关联人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GUO SONG 先生、LIU DAN 女士将在公司已取得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内,继续无偿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人民币
            授信     授信额度     担保                                           保证
 授信银行                                  担保主体          保证范围
            额度       期限       额度                                           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本 主 合 同
 中国民生            2022 年 5             GUO
                                                       金、利息、罚息、复利、 债 务 履
 银行股份            月 31 日至            SONG 先
            10,000                10,000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行 期 限
 有限公司            2023 年 5             生 、 LIU
                                                       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 届 满 日
 深圳分行            月 31 日              DAN 女士
                                                       利而发生的费用。        起三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GUO SONG 先生、LIU DAN 女士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
保为无偿担保,公司无需因此事项向上述关联人支付费用。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满足公司经营发展中的
资金需求。GUO SONG 先生、LIU DAN 女士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顺利实施,并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
积极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本
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当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及其控制的主体
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5,025 万元。其中,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融资及授信提供的无偿担保额度为 25,000 万元;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主体支付的租金 2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 GUO SONG 先生、LIU DAN 女士无
偿提供的融资及授信担保额度为 25,000 万元

    (1)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优金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 GUO
SONG 先生、LIU DAN 女士无偿提供的融资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该事项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及向第三方担保机
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2)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 GUO SONG 先生、LIU DAN 女士为公司向广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总计为
20,000 万元(其中 10,000 万元已到期)。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继续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2、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深圳市博通思创咨询有限
公司签订了公司北京分公司办公场地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租金为 2.50
万元/月,租期一年,本年度已发生租赁费用 25 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
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
充审议关于继续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 GUO SONG 先生、LIU
DAN 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补充审议关于继续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对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GUO SONG 先生、LIU DAN 女士无偿为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市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程序合法。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八、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GUO SONG 先生、LIU DAN 女士无偿为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宜有利于支持公司的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
构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继续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   丹                 陈炘锴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