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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博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珠海格金八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3-02-16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优博讯

股票代码:300531.SZ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格金八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 18 号 1 栋 1 层 103-045 室(集中办公区)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 6 号格力捌号四楼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二月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
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
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机构全体成员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共同承诺本报告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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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7
第八节        备査文件 .............................................................................................................1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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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简称           指                              含义
优博讯/上市公司/目标公
                          指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
格金八号/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珠海格金八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
转让方/香港优博讯         指   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格金八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香港优
本次交易                  指   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份
                               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优博讯
                               16,496,86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占剔除回购股
                               份数量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9%)转让至珠海格金八号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价格系转让方与受让方根
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     指
                               据《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标的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
                               为定价基准协商确定,不低于大宗交易规定的转让价格下限标
                               准,即 14.80 元/股,总价款为人民币贰亿肆仟肆佰壹拾伍万叁
                               仟陆佰陆拾壹元贰角整(¥244,153,661.20)
                               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优博讯16,496,869股
标的股份                  指
                               优博讯股份
交割日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文件之日
                               《珠海格金八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香港优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
GP                        指   普通合伙人
LP                        指   有限合伙人
格力金投                  指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格力股权 /基金管理人      指   珠海格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珠海市国资委              指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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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珠海格金八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 18 号 1 栋 1 层 103-045 室(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       珠海格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             杨涛
 注册资本             200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2MABN899C12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邮政编码             519000
 通讯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 6 号格力捌号四楼
 经营期限             2022-06-02 至 2032-06-02

       2022 年 7 月 22 日,格金八号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

案,基金编号:SVZ832。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兴格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和

珠海格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其出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9,900.00                24.95%
   2      珠海兴格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0               75.00%
   3      珠海格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0.05%
                     合计                                200,000.00               100.00%




                                             5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格力金投发起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目前认缴出资 20 亿元,格力

股权作为 GP 认缴出资 100 万元;格力金投作为 LP 认缴出资 4.99 亿元;珠海兴格资本

投资有限公司作为 LP 认缴出资 15 亿元。基金管理人格力股权为格力金投的全资子公司,

成立于 2017 年 7 月,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2017 年 11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65730。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境外居留权
  杨涛       委派代表       男         中国          珠海               无


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如下:




                                         6
                               持股比例
序
     上市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直接及                   主营业务
号
                               间接)
                                            临床阶段新药开发商,专注于自主研发
1    开拓药业-B     09939.HK    5.56%       潜在同类首创及同类最佳癌症药物及其
                                            他 AR 相关疾病药物。
                                            以标本采集系统为基础,依托智能采血
                                            管理系统,阳普还开展了基于 AI,医疗大
                                            数据的智慧实验室产品布局,通过人工
2      阳普医疗      300030    10.84%
                                            智能的检验系统(AM-LIS)等方式连接到
                                            医院的信息化中心,打造智慧实验室管
                                            理的完整解决方案
                                            宇航电子、卫星大数据、人工智能、地
3       欧比特       300053    15.20%       理信息与智能测绘、智能安防与交通五
                                            大业务板块的相关业务
                                            电子制程方案服务,电子制程产品服务
4      新亚制程      002388     8.38%
                                            及产业配套服务
5      长园集团      600525    14.43%       智能工厂装备和智能电网设备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协议转让双方基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

开展的深度合作,双方努力实现企业发展与地方经济建设相融互动、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

伙伴关系。通过本次交易,格金八号成为优博讯的战略股东,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

争力与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增强资源协同效应,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计划,未来 12 个

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如果根据后续实际情况需

要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

程序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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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6,496,869 股,股份种类为无限售流通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占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9%。

    本次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格金八号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   16,496,869          5.00%


二、 本次权益变动时间和方式

    权益变动的时间: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权益变动的方式: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

    2023 年 2 月 1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受让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
司股份 16,496,869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占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5.09%。

三、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受让方:珠海格金八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方: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
    2.协议签署日期
    2023 年 2 月 16 日
    3.本次股份转让数量及转让价款
    香港优博讯控股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16,496,869 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占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公司总股本的 5.00%,占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5.09%)无限售流通股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格金八号。标的股份的转让单价为
每股人民币 14.80 元,转让价款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244,153,661.20 元(大写金额:
人民币贰亿肆仟肆佰壹拾伍万叁仟陆佰陆拾壹元贰角整,以下简称“股份转让款”)。
前述转让价格系双方根据本协议签署之日前一交易日标的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
价基准协商确定,不低于大宗交易规定的转让价格下限标准。
    4.先决条件
    4.1 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款应当以满足下述全部一般先决条件为前提:
    4.1.1 在本协议及其相关的文件、附件中,转让方所做的陈述和保证在所有方面
均真实、准确和有效,不存在不实或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1.2 在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前,优博讯运行稳定,不
存在违反第 4.2 条的事项。
    4.1.3 转让方已向受让方提供香港合格执业律师事务所盖章及律师签名的法律
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需包括:根据香港法律,就转让标的股份的事项,转让方已取
得了所需的全部内部授权和批准,转让方签署和履行股份转让协议不违反香港法律及
其公司章程;代表转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人士 GUO SONG 已取得了转让方的合法
授权,其代表签署行为合法有效的法律意见。
    4.1.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若受让方为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税
费的扣缴义务人,转让方需要在付款期限前 5 个工作日前向受让方提供本次交易标的
股票的成本资料(若无法提供,受让方将按照税务机关相关规定扣缴)。若转让方自行
缴纳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转让方应于完税后 3 日内向受让方提交证明转让方已
经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加盖转让方公章并由 GUO SONG 签字)。
    4.2 除应满足上述第 4.1 条约定的一般先决条件外,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款的支
付还应满足如下全部条件:
    4.2.1 GUO SONG、LIU DAN 已向受让方出具了内容及形式符合受让方要求的担保


                                     10
函,就转让方全面履行和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回购义务)、责任
及承诺向受让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4.2.2 本次股份转让已获交易所批准或同意,且取得交易所出具的《确认意见书》;
    4.2.3 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已完成,受让方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4.3 如上述先决条件在本协议签署后超过 180 日内仍未全部得到满足的,受让方
和转让方均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股份过户与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5.1 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当向结算公司申请查询拟转
让标的股份持有状况,并将査询结果交付受让方。
    5.2 标的股份查询完成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当共同向交易所提交本次交易
的相关材料,申请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且取得交易所出具的《确认意见书》。
    如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监管部门审批,双方应按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在向交易
所提交相关材料前将本次股份转让交易提交监管部门审批,并签署和提供审批所需的
法律文件或证照。
    5.3 双方应在取得交易所出具的《确认意见书》且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先决条件持
续满足(4.2.3 条除外)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
自 4.2.3 条先决条件满足(即过户完成,受让方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且 4.1
条一般先决条件持续满足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股份转让款一次性支付至
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自上述全部款项支付完成之日起,受让方本次交易的全部股
份转让款支付义务履行完毕。
    6.后续治理安排
    6.1 自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且受让方本次交易的全部股份转
让款支付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受让方有权向优博讯提名一名董事人选并要求优博讯
改选更换董事,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应当促使受让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当选,并保证优
博讯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聘用等程序。
    6.2 受让方提名的董事辞任或者被撤换时,在符合《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相关监
管规定的前提下,受让方有权继续提名继任人选,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应当在遵守法律
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同意受让方提名人选的方案,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促成该等被受
让方提名的继任人选当选董事。但若受让方持有优博讯股份数量低于优博讯已发行股


                                     11
份数量 3%时,则受让方不再享有本条项下的董事提名权。
    7.回购
    7.1 在受让方持有标的股份期间,若出现下述情形(以下简称“触发回购的事件”)
之一时,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回购受让方届时持有的全部标的股份:
    (1)优博讯就原收购珠海佳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形成的商誉(金额为:
480,850,851.77 元)截至 2022 年末计提累计减值达到 20%(含)以上;
    (2)在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一年内、且受让方持有优博讯股份数量不低于
优博讯已发行股份数量 3%时,未经受让方书面同意,优博讯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
    (3)转让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对受让方的陈述与保证,且对本次交易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
    回购总价=受让方受让标的股份支出的股份转让款总额*(1+6%)*N/360-受让方
从优博讯所得分红(如有)*(1+6%)*M/360-受让方自行减持标的股份(如有)所得
价款*(1+6%)*L/360。
    N 是指受让方持有标的股份的天数,M 是指受让方从优博讯取得分红之日至转让
方向受让方支付回购款之日的天数,L 是指受让方自行减持标的股份之日至转让方向
受让方支付回购款之日的天数(受让方分阶段减持的,分别计算 L 的天数)。
    7.2 受让方有权自知道触发回购的事件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向转让方发出书面
通知,要求转让方按照回购总价无条件回购受让方所持有的标的股份。
    7.3 受让方按第 7.2 条发出回购通知后,转让方需无条件地与受让方先后履行如
下义务:
    (1)转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要求其回购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条
件向受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汇入回购总价;
    (2)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汇入的回购总价之日起十日内配合办理回购股份的转
移登记手续。
    转让方需遵守以上关于义务先后履行顺序的约定,不得以受让方需先办理股份过
户等任何理由提出抗辩。
    7.4 如转让方逾期支付回购总价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向受让方
支付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且自转让方逾期之日,受让方有权自行向任何第三方转
让受让方持有的标的股份,并有权要求转让方赔偿受让方向第三方转让标的股份所得


                                     12
价款与本协议约定回购总价之间的差额(如有)。进一步,受让方有权立即在法院或仲
裁机构向转让方提出支付回购总价及逾期违约金(如有)的请求,并向有权机关申请
对转让方立即采取保全措施。
       8.违约责任
    8.1 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若单
方面解除本协议,视为违约。
    8.2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
务,或其作出的任何承诺及保证被证实为存有重大虚假或误导,则视为违约,守约方
有权要求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损失,且违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应因任何原因受到限
制。若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履行,经另一方合理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仍未
纠正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逾期履行部分金额的万分之三为标准向守约方支付
逾期履行违约金。
    8.3 本协议或其部分条款根据约定或法律规定被终止、被解除或被认定无效或被
撤销的,双方在本协议或相应条款下的义务即行解除,但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不影响
相关方根据本协议承担已经产生的违约责任。
       9.其他
    9.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效力、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9.2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本协议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申请按该委员会届时有效
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
担。
    9.3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四、 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上述股份的交易价款全部以现金支付,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资

金来源合法合规。




                                     13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七、 本次权益变动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已经交易双方各自内部审批流程审议通过,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

续。


八、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

大交易情况。


九、 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首次成为持有优博讯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的情况。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
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格金八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7
                          第八节 备査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等相关文件;

   (四)《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省深圳市
                              司             在地

股票简称                        优博讯                 股票代码                     300531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珠海格金八号股权投资基金合
                                             务人注册地                         广东省珠海市
名称                  伙企业(有限合伙)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有无一致行
                   减少 □                                             有      □
数量变化                                               动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无      √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
                   是     □                           务人是否为      是      □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                                           否      √
   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通 过证 券交 易 所的 集中交 易           □
权益变动方式
                   协 议转 让     √
( 可多选)
                   国 有股 行政 划 转或 变更      □
                   间 接方 式转 让       □
                   取 得上 市公 司 发行 的新股         □
                   执 行法 院裁 定       □
                   继承    □
                   赠 与 □
                   其他    □                                               ( 请注 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 票 种 类: 人 民币 普 股股 ( A 股 )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 股数 量: 0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 股比 例: 0%




                                                19
                   股 票 种 类: 人 民币 普 股股 ( A 股 )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 动 数 量: 16,496,869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 动比 例: 5%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 动 后 持股 数 量: 16,496,869 股

                   变 动 后 持股 比 例: 5%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 间 : 协议 转 让的 标 的股 份 在 中国 证 券登 记 结算 有 限 责任 公 司深 圳
有权益的股份变     分 公 司 办理 股 份过 户 登记 手 续 完成 之 日。
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
                   是    √
是否已充分披露
                   否    □
资金来源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个月内继续增持     否    √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 个月是
                   是    □
否在二级市场买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公司和股东权益     否    □
                   不适用√
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    □
否存在未清偿其
                   否    □
对公司的负债,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


                                              20
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需取             否     □
得批准           备 注 : 本次 权 益变 动 已经 交 易 双方 各 自内 部 审批 流 程 审议 通 过, 尚 需
                 取 得 深 交所 合 规性 确 认, 并 在 登记 结 算公 司 办理 协 议 转让 股 份过 户 相
                 关 手 续 ,本 次 股份 转 让已 取 得 现阶 段 必要 的 授权 和 批 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批准               否     √
                 备 注 : 本次 权 益变 动 已经 交 易 双方 各 自内 部 审批 流 程 审议 通 过, 尚 需
                 取 得 深 交所 合 规性 确 认, 并 在 登记 结 算公 司 办理 协 议 转让 股 份过 户 相
                 关 手 续 ,本 次 股份 转 让已 取 得 现阶 段 必要 的 授权 和 批 准。

     (以下无正文)




                                             21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格金八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