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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今天国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2017-05-19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市今天国际物
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深圳市今
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市今天国
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
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5 月 17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
名单中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5、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
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
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5 月 17 日,
并同意以 17.60 元/股向 8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829,600 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房殿军




             梅月欣




             郑   飞




                                       二 O 一七   年   五   月    十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