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今天国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3  

						                                                    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


证券代码:300532               证券简称:今天国际             公告编号:2019-018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次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
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8 年 0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
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为“新金融工具系列准
则”)进行了修订,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
则,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
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
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次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次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
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日期
     上述两项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
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修改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财政部于 2018 年 0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
于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上述规则的变化对相应的会计政策做了调整,主要影响如下:
                                                                      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
                                                         应收账款”,本期金额 509,028,360.17 元,上期金额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      521,718,720.50 元;“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
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   列 示 为 “ 应 付 票 据 及 应 付 账 款 ”, 本 期 金 额
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   258,944,180.29 元,上期金额 203,641,340.14 元;调
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       增“其他应收款”本期金额 0.00 元,上期金额 0.00
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     元;调增“其他应付款”本期金额 0.00 元,上期金额
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   130,334.72 元;调增“固定资产”本期金额 0.00 元,
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上期金额 0.00 元;调增“在建工程”本期金额 0.00
                                                         元,上期金额 0.00 元;调增“长期应付款”本期金额
                                                         0.00 元,上期金额 0.00 元。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
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     调减“管理费用”本期金额 42,594,346.93 元,上期金
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     额 30,669,901.75 元,重分类至“研发费用”。
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调整,仅影
响报表格式,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2、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主要变更
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
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
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
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
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无需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变更会计政策,并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不追溯调整 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
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
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改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修改会计
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变
更会计政策。
                                              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