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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今天国际: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总结报告书2020-03-31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时间: 2020 年 3 月 30 日
保荐代表人名称:朱文瑾、张敏涛       保荐机构编号:Z26344000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天国际”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出具本
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采
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   况                            内    容

保荐机构名称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3 幢 1 单

                                    元 5-5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 9668 号华润置

                                    地大厦 C 座 31-33 层

法定代表人                          林立

联系人                              朱文瑾、张敏涛

联系电话                            0755-82707777

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            2020 年 3 月,赵桂荣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

                                    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华林证券委派张敏涛先

                                    生接替赵桂荣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朱文瑾

                                    女士、张敏涛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   况                                内   容

发行人名称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532

注册资本                   275,034,744 元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 1002 宝安广场 A 座

                           10 楼 F,G,H

主要办公地址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 1002 宝安广场 A 座

                           10 楼 F,G,H

法定代表人                 邵健伟

实际控制人                 邵健伟

董事会秘书                 杨金平

联系电话                   0755-8268459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2-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16-08-05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6-08-18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报披露时间                  2016 年年度报告于 2017 年 4 月 5 日

                              2017 年年度报告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

                              2018 年年度报告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

                              2019 年年度报告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2016 年 8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下同),保荐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与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进行了审阅。

                              经审阅,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符合证券法律法

                              规的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与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进行了审阅。

                              经审阅,公司历次披露的年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3、现场检查情况               定期对发行人的下列情况进行现场检查:(1)公司治理和

                              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2)信息披露情况;(3)

                              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

                              来情况;(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5)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6)经营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现场检查 7 次。

4、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行规章制度(包括防止关联方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制定

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内控制    或修订了《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3-
           项目                                      情况

制度等)情况

5、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   督导发行人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检查募集资金投

存储制度情况、查询募集资金    资项目建设情况、检查募投项目实施现场。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情况、调查募集资金投资    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定期查询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的实施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能够严格执行,截至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

                              的销户手续。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执

                              行情况良好,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

6、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保荐代表人未列席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三

情况                          会”会议文件进行了审阅。

7、对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每年对发行人董监高人员、控股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相关人
                              股东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员的培训情况

8、对公司股价异动及相关媒体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股价异动及相关媒体报道

报道的关注与核查情况          的关注与核查。经核查,未发现重大股价异动及重大负面

                              报道。

9、对公司高管人员以及控股股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未发现公司高管人员以及控股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可能损害公司
                              东或实际控制人可能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利益行为的调查情况

10、督导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情况        理人员未勤勉尽责的情况。

11、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持续督导期间,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被授予股

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的关注情况    权激励,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实施增持。

12、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意见情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共发表了 35 次独立意见。
况

13、保荐机构发表公开声明情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未出现发表公开声明的情况。

况


                                       -4-
            项目                                        情况

14、保荐机构向交易所报告情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按照规定向交易所报告履行持续

况                           督导职责的相关情况。

15、保荐机构配合交易所工作

情况(包括回答问询、安排约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积极配合交易所工作。

见、报送文件等)


五、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事    项                                     说   明
1 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018 年度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方面主

东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要系受宏观经济和客户自身经营计划的调整影

80.45%,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况。       响,公司 2018 年部分在实施项目推进不及预期,

                                       导致 2018 年度项目完成并确认收入金额相比上

                                       一年同期减少 26.94%;另一方面根据公司业务跟

                                       进情况及未来发展计划,2018 年公司增加了大量

                                       的业务和技术人员,全年员工人数增加 29.53%,

                                       同时进一步加大了技术研发的力度,全年研发费

                                       用相比上一年增加 36.18%。

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保荐机构原指派朱文瑾女士、赵桂荣先生作为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2020 年 3 月,赵桂荣先生因工作

                                       变动不能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其职责由张敏

                                       涛先生接替,持续督导期限截止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张敏涛先生将继续完成持续督导期间未完

                                       结的督导工作。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1、尽职调查阶段: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保荐机构提供本次发行所
需要的文件材料和相关信息。



                                       -5-
    2、持续督导阶段:公司能够根据证券法律法规的要求,参加保荐机构组织
的现场检查、培训、访谈等工作,及时通知保荐机构相关重要事项并进行有效沟
通,并按照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安排列席相关会议等事宜,持续
督导工作的总体配合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证券发
行上市的证券服务机构。在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和持续督导的过程中,该等证券服
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具专业意见、履行相应职责,能够积极配合保荐
机构的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履行事前及事后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督
导发行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程序,规范运作。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持
续督导期间,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符合证券法律法规的
规定。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制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募集资金的
使用符合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尚存在未完结的事项。


十一、其他申报事项

    无其他申报事项。

    (以下无正文)


                                   -6-
【此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总结报告书》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文瑾
                                                         年      月   日




                              张敏涛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林   立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公章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