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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今天国际: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28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
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该授予日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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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5、公司实施本次授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建立健全公
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提升公司凝聚力,
增强公司竞争力,为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并按照
7.70 元/股的价格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房殿军:




             梅月欣:




             郑   飞: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