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今天国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5  

                                                                                    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



证券代码:300532             证券简称:今天国际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
(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
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
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
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有关规定,除上述
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
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
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
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
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
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
适 用 本 解 释 的 单 项 交 易 ), 不 适 用 《 企 业 会计 准 则 第 18 号 ——所 得 税 》 第 十 一 条
(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
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
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
                                                         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


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
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
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
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
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
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
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
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
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
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
(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
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
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修改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
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变更
会计政策。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