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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威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25  

						证券代码:300535            证券简称:达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19 年
2 月 24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
实到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
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平昌主持。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
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
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
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3 至 5 日披露
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详
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