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威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玉梅)2019-04-12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玉梅)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玉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8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
2018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姜玉梅 13 11 2 0 0 否 5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同时,报告期内还召
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次战略委员会。
本人出席了全部13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1次提名委员会和2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
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
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均未出现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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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玉梅)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及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1月11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分别对《关于<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月17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关于<四川达
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年2月8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就关于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年4月12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分别对《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核销坏账的议
案》、《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变更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除此之外,还对《关于续聘2018年审计机构的
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5、2018年7月27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年8月23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分别对《关于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年9月28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分别对《关于
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聘任内
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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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年11月23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
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以及事前认可意见。
10、2018年12月25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关于清洁
制革化工材料及高性能皮革化学品新建(53,000t/a规模)项目延期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
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
实际出席会议2次,不存在未出席会议的情况。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1次,实际出
席会议1次,不存在未出席会议的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
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
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断
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以及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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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公司、持续
督导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促进公司规范
运行。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8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走访和调研,深入了解了公
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实地考察了其经营情况,同时,本人还通过
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了公司管理
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管理、销售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等情况的介绍,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规划。并时刻关注
外界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七、其他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
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
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
建设性的建议,更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姜玉梅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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