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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威股份: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19-04-12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都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四川达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达威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对达威股份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2019 年度预计拟与成都克莱莎酒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克莱莎”)、成都展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翔实业”)、威
远达威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远木业”)发生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 万元的
日常关联交易。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严建林先生回避
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估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同签订金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价原            截至披露日
             关联人                             额或预计金              上年发生金额
    别                    容           则                  已发生金额
                                                    额
                                  以市场价格为
 向关联人
             克莱莎      酒类     依据,交易双     100       33.22         70.74
 采购产品
                                    方协商定价
接受关联人 展翔实业    仓储服务   以市场价格为      50       10.22         40.89

                                          1
提供的服务                            依据,交易双
                                        方协商定价
 向关联人                             以市场价格为
                        “0 甲醛”
 销售产      威远木业                 依据,交易双      500          0             0
                        蛋白粘合剂
 品、商品                               方协商定价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发生额占   实际发生额与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同类业务比例   预计金额差异
    别                      容
                                                                  (%)           (%)
向关联人
             克莱莎        酒类         70.74          80          100%          -11.58%
采购产品
接受关联人
           展翔实业      仓储服务       40.89          50         40.93%        -18.22%
提供的服务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克莱莎

    1、名称:成都克莱莎酒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92191238K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孙友国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6年9月29日
    7、住所:成都高新区新园南四路75号
    8、经营范围:销售预包装食品(凭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在有效期内
经营);日用百货、服装、鞋、家具、农副产品(不含粮、棉、油、生丝、蚕茧及其
它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9 、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经 营 数 据 :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克 莱 莎 总 资 产
4,112,465.69元,净资产为1,567,920.57元,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为726,596.31元,
净利润为38,036.04元。
    10、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严建林、栗工夫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
人,克莱莎同受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建林、栗工夫妇控制,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 规定,克莱莎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展翔实业

    1、名称:成都展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3023938XL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孙友国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1年9月21日
    7、住所:成都高新区新园南四路75号
    8、经营范围:新材料研发;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销售:皮革
制品;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活动)。
    9 、 主 要 财务 数 据 和经 营 数 据: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展 翔实 业 总 资 产
25,512,229.94元,净资产为8,525,953.72元,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614,284.91
元,净利润为-611,353.39元。
    10、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严建林、栗工夫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展翔实业同受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建林、栗工夫妇控制,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 规定,展翔实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威远木业

    1、名称:威远达威木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024MA628BCL15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孙蜀川
    5、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8年4月20日


                                           3
    7、住所: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建业大道333号
    8、经营范围: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木质家具制造;木材
和竹材采运;竹、藤家具制造;木竹材林产品采集;销售家具;矿产品、建材及化
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服务;道路货物运输;林木育种和育苗。(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和经营数据:目前威远木业还处于基础建设期,未实际开展
经营业务活动。
    10、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威远木业系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威远木
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详见本核查意见中“一、(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和
类别”。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采购与销售
活动,上述交易双方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确
定交易价格,不存在给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时发生,经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预计的 2019 年日常关
联交易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为了满足双方业务及日常经营的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
在给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公司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
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
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批程序

                                    4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严建林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亦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于该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 2019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系其正常的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通过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充分发
挥其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于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
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达威股份 2019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
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未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未损害
股东利益。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蒲   江               许    捷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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