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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信材料:关于部分董事、高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19-012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毛金桥先生、高管刘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763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954%)的董事毛金桥先生
  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190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988%)。
         持本公司股份68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544%)的高管刘斌先生计
  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171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86%)。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或“公司”)董
  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毛金桥先生、高管刘斌先生的《减持计划告知函》,获
  悉毛金桥先生、刘斌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毛金桥、刘斌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有股份      占公司总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   持有无限售条
姓名       任职情况
                         总数          比例(%)      件股份数量     件股份数量
毛金桥       董事       763200         0.3954%           572400         190800
 刘斌        高管       684000         0.3544%           513000         1710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毛金桥先生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时间:5 月 6 日-7 月 5 日;
    5、减持数量及比例:
    毛金桥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本次拟减持的数量和比例不超过其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即不超过 19.0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98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
份数量及比例作相应调整;
    7、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刘斌先生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时间:5 月 6 日-7 月 5 日;
    5、减持数量及比例:
    刘斌先生为公司高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本次拟减持的数量和比例不超过其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即不超过 17.1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88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
份数量及比例作相应调整;
    7、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情况

    (一)董事毛金桥先生承诺如下:
    1、自公司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
公司(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禁售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 7 至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
有的股份;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所
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由本人按减持价格与发行
价之间的差额向发行人支付现金补偿。如未支付,则由发行人扣减应支付给本人
的薪酬或应支付给本人的现金分红。本人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
弃履行上述承诺。
    (二)高管刘斌先生承诺如下:
    1、自公司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
公司(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上述禁售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
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第 7 至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直接持有的股份;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所
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由本人按减持价格与发行
价之间的差额向发行人支付现金补偿。如未支付,则由发行人扣减应支付给本人
的薪酬或应支付给本人的现金分红。本人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
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两位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毛金桥先生、刘斌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
    2、毛金桥先生、刘斌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毛金桥先生、刘斌先生的股份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毛金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刘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确认函》。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