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材料:关于公司董事、特定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19-018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特定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兼副董事长陈朝岚先生、特定股东深圳市宏利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340476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639%)的董事兼副董事长
陈朝岚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511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410%)。
深圳市宏利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利创新”)持有
广信材料2400073股,占总股本比例1.2434%;其一致行动人孙力持有广信材料
496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2.5696%。宏利创新与其一致行动人孙力持股合并计算,
合计持股为73600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30%。现宏利创新拟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240007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434%),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
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
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或“公司”)董
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董事长陈朝岚先生、特定股东宏利创新拟减持公司
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董事兼副董事长陈朝岚先生、特定股东宏利创新。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有股份 占公司总股 持有有限售条 持有无限售条
姓名 任职情况
总数 份比例(%) 件股份数量 件股份数量
董事、副董
陈朝岚 3404761 1.7639% 2553571 851190
事长
宏利创新 特定股东 2400073 1.2434% 0 240007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陈朝岚先生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1)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公司股份;(2)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时间:5 月 16 日-11 月 15 日;
5、减持数量及比例:
陈朝岚先生为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本次拟减持的数量和比
例不超过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即不超过 85119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441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
份数量及比例作相应调整;
7、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宏利创新
1、减持原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时间:集中竞价:5 月 16 日-11 月 15 日;
大宗交易:4 月 25 日-10 月 25 日;
5、减持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24000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34%)。其中,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
份数量及比例作相应调整;
7、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情况
(一)陈朝岚先生承诺如下:
1、本人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发行人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人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发行人股份中的 30%,自本次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后方可进行转让;本人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发行人股
份中的 30%,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24 个月后方可进行转让;本人因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发行人股份中的剩余 40%,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后方可进行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陈朝岚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
为。
(二)宏利创新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本公司(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宏利创新所持广信材料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公司的股份不超过
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
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进行;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应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的说明,
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宏利创新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陈朝岚先生、宏利创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
2、陈朝岚先生、宏利创新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陈朝岚先生的股份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陈朝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宏利创新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确认函》。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