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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信材料:关于部分董事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1-06-12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1-038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朱民先生、董事毛金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573,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0%)的董事朱民先生计划
  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143,4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7%)。
      持本公司股份429,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2%)的董事毛金桥先生计
  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107,3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或“公司”)董
  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朱民先生、董事毛金桥先生的《减持计划告知函》,获
  悉两位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公司董事朱民、公司董事毛金桥;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有有限售条
                       持有股份    占公司总股份                        持有无限售条
 姓名      任职情况                                      件股份数量
                         总数        比例(%)                           件股份数量
                                                  (均为高管锁定股)
 朱民     董事、高管   573,750         0.30%             430,312         143,438
毛金桥       董事      429,300         0.22%             321,975         107,32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朱民先生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时间:2021 年 7 月 6 日-2022 年 1 月 6 日;
    5、减持数量及比例:
    朱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高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本次拟减持的数量和比例不超
过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即不超过 143,438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7%);
    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
份数量及比例作相应调整;
    7、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毛金桥先生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时间:2021 年 7 月 6 日-2022 年 1 月 6 日;
    5、减持数量及比例:
    毛金桥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本次拟减持的数量和比例不超过其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即不超过 107,325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6%);
     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
份数量及比例作相应调整;
    7、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情况
    (一)朱民先生承诺如下:
    1、自公司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
公司(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禁售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 7 至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
有的股份;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所
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由本人按减持价格与发行
价之间的差额向发行人支付现金补偿。如未支付,则由发行人扣减应支付给本人
的薪酬或应支付给本人的现金分红。本人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
弃履行上述承诺。
    (二)毛金桥先生承诺如下:
    1、自公司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
公司(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禁售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 7 至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
有的股份;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所
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由本人按减持价格与发行
价之间的差额向发行人支付现金补偿。如未支付,则由发行人扣减应支付给本人
的薪酬或应支付给本人的现金分红。本人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
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两位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朱民先生、毛金桥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朱民先生、毛金桥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朱民先生、毛金桥先生的股份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朱民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毛金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确认函》。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