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2-068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广信材料 股票代码 30053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启斌 周吕嫒 电话 0510-68826620 0510-68826620 江苏省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华澄 江苏省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华澄 办公地址 路 18 号 路 18 号 电子信箱 gxcl@kuangshun.com gxcl@kuangshun.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1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89,189,935.33 330,864,384.48 330,864,384.48 -12.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592,301.14 -3,814,136.72 -3,814,136.72 -308.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7,623,009.62 -10,172,839.90 -10,172,839.90 -73.24%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7,814,969.51 12,729,687.63 12,729,687.63 197.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2 -0.02 -3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2 -0.02 -3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8% -0.35% -0.35% -1.93% 本报告期末比上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1,033,283,463.6 1,158,334,182.9 1,158,334,182.9 总资产(元) -10.80% 2 9 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74,922,222.52 693,023,651.77 693,023,651.77 -2.6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末普通 25,961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股股东 数(如有) 有) 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李有明 境内自然人 38.00% 73,354,862.00 55,016,146.00 无锡市金禾创业 国有法人 1.91% 3,683,523.00 0.00 投资有限公司 翁凌 境内自然人 0.73% 1,409,900.00 0.00 林强 境内自然人 0.52% 1,012,900.00 0.00 王茂松 境内自然人 0.48% 917,846.00 0.00 安雁霞 境内自然人 0.36% 701,700.00 0.00 沈希洪 境内自然人 0.35% 679,510.00 0.00 杨海舰 境内自然人 0.33% 641,900.00 0.00 吕雨涛 境内自然人 0.32% 620,000.00 0.00 许仁贤 境内自然人 0.31% 601,872.00 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规定的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不适用。 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2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广信材料 2021 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进展情况说明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对本次发行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最 新进展做了调整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修订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及相关公告文件。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99 号)。深交所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088 号)。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及时作出回 复,并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修订 稿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再次修订。后根据深交所进一步的审核意见,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 及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5 月 24 日、6 月 10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126 号)。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 的要求及时作出回复并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的审核意见,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及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6 月 28 日、7 月 15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目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正在有序推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 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 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 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最终能否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作出同 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进行募投项目一方面对公司原有产能进行优化升级,提升公司核 心产品的生产能力,满足华南市场不断增长的产品需求;另一方面完善公司业务布局,为公司面向区域 市场的产品供货稳定性提供了保障,增强了对客户的吸引力,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公司已将光 3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刻胶技术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掌握光刻胶技术并实行产业化是公司顺应国家战略、产业升级及自身发 展的需要,有利于构建新的业务增长点,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趋势、下游客户需求和主要竞争对手动态合理规划,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 地推进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并积极进行产品技术开发和创新。一方面,公司将立足主业、创新发展,夯 实现有主营业务发展基础;另一方面,公司将着重提升内部研发能力,持续增加在消费电子高端涂料领 域和光刻胶领域的技术研发投入,开发高附加值的新产品,保证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 2.公司青阳基地产能转移及后期产能规划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产能整合暨青阳基地产能转移的议案》,主动规划将青阳基地 6,500t/a 的产能逐步转 移至位于化工园区的子公司江阴市广豫感光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产能整合暨青阳基地产能转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公司新增的年产 5 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广臻作为项目主体在江 西省龙南市化工产业园区建设运营。江西广臻生产基地的建设,一是对原有产能进行优化升级,在原先 年产 8,000 吨感光新材料项目的基础上,顺应化工入园趋势保障生产经营的可持续性,并继续扩大主营 产品油墨和涂料的产能,二是部署平板显示光刻胶、集成电路光刻胶及配套材料产品产能,进军新领域, 三是向上打通产业链,有效拔高公司对关键原材料树脂产品的掌控能力。项目的投建将有利于公司扩大 经营规模,持续提升规模效益;有利于公司迎合社会发展新趋势,提升综合产品力,开辟公司成长新赛 道;有利于公司持续完善产业上下游布局,逐步形成以公司主营产品为核心的抗风险体系,并为后期产 能整合调整提供保障,促进公司快速形成较强的产品整合优势。 3.公司及子公司江苏宏泰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公司再次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 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并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 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