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河模具: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告2020-08-28
证券代码:300539 证券简称:横河模具 公告编号:2020-073
转债代码:123013 转债简称:横河转债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年产 500 万
件汽车功能件、汽车照明、汽车高端内饰件、汽车高端外饰件技改项目”(以下
简称“海德欣项目”)的建设完成期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6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开发行了 1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4,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 643.9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3,356.06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8 年 8 月 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8〕1798 号)。公司已将
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项目建设周期
自有资金和募
海德欣项目 25,000.00 13,356.06 24 个月
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海德欣项目基建厂房及内部装修已全部完工,部分
生产设备也已安装完成并进入量产状态。具体投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总金额 项目投资进度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海德欣项目 15,262.05 61.05% 12,744.80 95.42%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情况
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海德欣项目的计
划完成时间调整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四、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说明
1、海德欣项目为新建年产 500 万件汽车功能件、汽车照明、汽车高端内外
饰项目,下游客户为汽车主机厂。因汽车零部件的开发周期较长,从开发到量产
一般需要经历 2 年左右的时间。考虑到设备的稼动率和经济效益,公司根据实际
产能需求,分步采购设备到位,从而导致投资进度晚于原计划;
2、公司依托自身在大型复杂注塑模具生产和制造领域的优势,大力开拓汽
车零部件业务,同时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充分评估客户和项目风险,择优筛
选项目,从而导致新项目获得数量不达预期,进而导致对设备等的投资需求减缓。
五、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
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等均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
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为有效提升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及效益,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高回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的计划完成
时间调整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
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进度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因此,监事会同
意上述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一致同意本次对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调整。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认为:
(1)关于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
已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所履行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和上市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安信证券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