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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横河精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2021-11-04  

                        证券代码:300539              证券简称:横河精密            公告编号:2021-061
转债代码:123013              转债简称:横河转债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 1%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胡志军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 4,442,78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志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其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294 万股,减持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1.32%;
同时,胡志军先生合计减持数量已超过公司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的一半。根
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一、减持数量过半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2021 年 10 月
 胡志军    大宗交易   25 日至 2022 年     6.10           294.00           1.32
                         1 月 25 日
              合计                        6.10           294.00           1.3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7,099.29        31.96      6,805.29       30.64
胡志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74.82        7.99       1,480.82       6.67
           有限售条件股份             5,324.47        23.97      5,324.47       23.97

     二、股东股份变动达到 1%的情况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胡志军
        住所               浙江省慈溪市横河镇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3 日
股票简称            横河精密               股票代码                   300539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294                            1.32
         合 计                           294                            1.3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7,099.29          31.96       6,805.29             30.6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74.82          7.99        1,480.82             6.67
       有限售条件股份        5,324.47          23.97       5,324.47             23.97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1 年 10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号:2021-05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志军先生计划自上述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
划                     交易方式减持不超 4,442,78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
                       持计划范围内。
                           以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
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委托
委托人、受                        本次委                               本次委托后按
                                                              占总股
托人名称/姓         身份          托前持                               一致行动人合
                                            价格    日期      本比例
    名                            股比例                                 并计算比例
                                                              (%)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 18
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明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
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
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是□ 否□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
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8.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志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未违反《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胡志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进行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

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

    3、胡志军先生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胡志军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胡志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