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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横河精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11-16  

                        证券代码:300539            证券简称:横河精密      公告编号:2021-069
转债代码:123013            转债简称:横河转债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
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
讯相结合的出席及表决方式。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胡志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主持人和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与
会董事审议和表决,董事会同意选举胡志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胡志军先生
的简历详见附件。
    2、 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及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了促进董事会各项工作的开展的规范化,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拟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推举胡建锋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鉴于
增设副董事长职务事项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胡建锋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章程》相应修改事项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胡建
锋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胡志军(主任委员、召集人)、李建军、黄晓倩
    审计委员会:曹惠民(主任委员、召集人)、黄晓倩、陈建祥
    提名委员会:李建军(主任委员、召集人)、黄晓倩、胡建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晓倩(主任委员、召集人)、曹惠民、黄飞虎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各委员的简历见附件。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胡志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
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胡志军先生的
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总
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胡建锋先生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飞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吴锐先生担任公
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胡建锋先生、黄飞虎先生、吴锐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审
计委员会提名并审核通过,同意聘任邹秧丽女士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邹秧丽女士的简历
详见附件 。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人数、增设副董事长并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目前公司董事会人数为七人,其中独
立董事三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
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七人增至九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变仍为三人;增设副
董事长一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进行修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一人,设副董事长
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一人。
                                          一人。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
陆正苗先生、徐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二名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陆正苗先生、徐建军先生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陆正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选举徐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
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9、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 14:00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
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有 关 议案 之 具体 情况详 见 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 在巨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附件:简历
       胡志军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助理工
程师。自 1992 年起历任慈溪市横河塑料厂厂长,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宁波日锋机电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日超机电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建
锋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星宁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
经理,上海航旭织带有限公司董事长,慈溪市第十届政协委员;现任宁波横河精
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杭州横松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宁波市模具行业协会副会长,慈溪市模具行业协会
名誉副会长,《中国模具信息》编辑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胡志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6,74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5%,其与黄秀珠女士同为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胡建锋先生: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研究生毕业于美国 Brandeis 大学,本科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 2016 年起
历任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上海趵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
任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胡建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胡志军先生、黄秀珠女士夫妇之子。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
       黄飞虎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中级会
计师,注册税务师。自 2001 年起历任华裕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职员、上海红
心器具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现任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黄飞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吴锐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东莞市晟铭
电子制品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杭州市中日龙电器制品有限公司课长,现任宁波
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邹秧丽女士:197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 年毕
业于宁波广播电视中等专业技术学校财会专业,中专学历。历任慈溪市天山机械
制造有限公司、宁波亿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职务,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职务,现任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邹秧丽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00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建军先生:196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
曾任华中科技大学材料成形与模具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任华中科技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塑性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
模具工业协会副会长,并兼任《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AD/CAM》、《锻压技
术》、《塑性工程学报编委》等杂志编委。
    截至本公告日,李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
    曹惠民先生: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历
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教授,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实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三毛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瀚讯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
普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曹惠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
    黄晓倩女士: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历
任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处长、新闻发言
人,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截至本公告日,黄晓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
    陆正苗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宁波横河
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模具技术部负责人,现任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模具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陆正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徐建军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宁波横河
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模具技术员、研究员,现任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模具技术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徐建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