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横河精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万华林)2022-04-27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万华林)
    本人,万华林,作为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的工作中,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本
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2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 5 次第三届董事会会议
本人均亲自出席。
    2、202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
任职期间内均亲自出席,出席 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
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以后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
权意见的情形。

二、2021 年度所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均同意公司的各项决议,并针对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就关于会
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其
中对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定意见,本人就关于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就会议
审议的《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本人就会议审
议的《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发表独立
意见。
    4、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就会议
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就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就会议
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
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生产经营动态。
    本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
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公司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绩效考核管理,确保
各项制度有效实施。本人着重从所熟悉的行业专业角度,关注外部环境以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在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使公司能
够积极应对行业内外的风险与挑战,从而更好地保持长期战略优势地位。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
审查,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相关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本报告期内,本人对需经董事会
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研究,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
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重点方面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本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督促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确保披露信息的公平性,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本报告期内,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本报告
期内,本人参与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审议工作;持续对公
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
沟通,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内审
部负责人的议案》。



    2、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根
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即将换届实况,对公司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议案,独
立董事候选人议案,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议案进行审议。
    3、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本报告期内,共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均亲自
出席。本报告期内,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核查《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的议案》,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协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切实的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持续学习证券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宁波监管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所颁布的相关规章、规则等文件,参加保荐机构
举行的有关业务知识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2021 年,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没有提议召开董事
会,亦没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建言
献策。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
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万华林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