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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2017-02-10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2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分别收到公司股东代表

监事何育松先生以及职工代表监事周嘉嘉女士递交的辞职申请。何育松先生因个

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何育松先生辞职后继续

在公司任职;周嘉嘉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职务,周嘉嘉女士辞职后继续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何育松先生、周嘉嘉

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何育松先生、周嘉嘉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补选监事的议案》,提名邹琳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

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选举纪昕先生出

任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事宜进行了表决。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选监事的议案》,自即日起,邹琳女士正式担任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一致。邹琳女士

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自即日起,纪昕先生正式

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一致。

纪昕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
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2 月 10 日
附件:

邹琳女士简历

    邹琳,女,1979 年 9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民
族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2003 年 6 月-2006 年
7 月,北京大学高级经理人培训中心,任职教务主任;2006 年 12 月-2008 年 11
月,蒙代尔国际企业家大学,任职教学管理中心主任;2008 年 12 月-2011 年
10 月,北京联合智业认证集团,担任培训中心主任;2011 年 11 月-2013 年 9
月,北京恒勤咨询有限公司培训部门负责人;2015 年 7 月至今,新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任职招聘及培训专员。

    截至本公告日,邹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邹琳女士与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邹琳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纪昕先生简历

    纪昕,男,1985 年 5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电
子科技大学,大学专科学历。2007 年 8 月-2010 年 7 月,任职于新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系统集成事业部,担任网络工程师;2010 年 8 月至今,任职于新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政府企业市场二部,担任高级销售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纪昕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纪昕先生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纪昕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