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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金资)2017-04-21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汤金资)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6 年
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新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
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经历,
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
积极作用,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按时出席了所有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的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前,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本人主动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
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并通过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情况等方式,收集与掌握一些
必要的信息,为参加会议作好充分准备。会上,本人认真听取和审议每一个议案,
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 2016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律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董事会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利
益。因此,本人对 2016 年度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
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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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其中 1 次年度股东大会,3 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了 4 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对公司 2016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
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发表了公众、客观地独立
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发表独立意见的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号           时间
      2016 年 1 月 28 日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1    (2016 年总经理第                                                      同意
                            201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一次办公会议)
       2016 年 2 月 2 日
                            关于公司 2016-201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
 2     (第八届董事会第                                                      同意
                            意见。
         十五次会议)
       2016 年 2 月 20 日
 3     (第八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同意
         十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浦发银行
       2016 年 6 月 8 日
                            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董事长康路为上述
 4     (第八届董事会第                                                      同意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
         十八次会议)
                            意见。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会议,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
积极组织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监督公司薪酬制度和激励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议公司定期报告、
内部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并认真审核公司审计部内审工作报告及
内审工作计划,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会议,严格按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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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参与了提名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了建议,
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地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16 年度,本人专门或
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实地考察,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有关公司的
媒体、网络的相关报道,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及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职
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上,本
人均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并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和公正。

  (三)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计划、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实听取
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
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

    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
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也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16 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支持和重视,公司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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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2017 年度,本人也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忠实的原则,在规范公司治理
结构和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方面继续开展工作,继续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认真履
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健康发展和提高
公司治理水平做出新的积极的贡献。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
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同时衷心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能够开拓创新、再创
佳绩,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特此报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汤金资
                                         2017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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