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4-21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
 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6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6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会议召开及
 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序号        届次        会议日期                        审议事项
                                     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2015 年度财务报告》、《2015 年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16 年 2
 1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及 2013-2015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
         七次会议        月2日
                                     务报表的议案、公司 2016 年度-2018 年度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等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16 年 2    审议通过关于撤销《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
 2
         八次会议        月 20 日    议》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16 年 7
 3                                   审议通过三年一期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议案
         九次会议        月 27 日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16 年 10
 4                                   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次会议        月 27 日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九次董事会、四次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
查。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能够得
到很好的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
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
廉洁守法,尽职尽责,本年度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
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6 年度,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严格执行了《会计
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目前财务运行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 2016 年度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
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
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
需要,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和管理要求的变化,结合
公司的发展情况,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三、监事会 2017 年工作计划

    2017 年,监事会将以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
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2017 年,监事会及其所有监事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充
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地发
展。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