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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6-14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9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
议通知于 2017 年 6 月 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亮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
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
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3 名,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
事 1 名。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共 2 人:
邹琳女士、唐若梅女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另外 1 名监事由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
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
真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6 月 13 日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邹琳,女,1979 年 9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
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2003 年 6 月-2006
年 7 月,北京大学高级经理人培训中心,任职教务主任;2006 年 12 月-2008
年 11 月,蒙代尔国际企业家大学,任职教学管理中心主任;2008 年 12 月-2011
年 10 月,北京联合智业认证集团,担任培训中心主任;2011 年 11 月-2013 年
9 月,北京恒勤咨询有限公司培训部门负责人;2015 年 7 月至今,现任新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招聘及培训专员。

    截至本公告日,邹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邹琳女士与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邹琳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唐若梅,女,1954 年 3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
京广播电视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职称。1970 年 6 月-1997
年 12 月,先后在北京变压器厂、北京岭南饭店、北京新晨世纪电脑产业有限公
司从事统计、会计工作;1998 年 1 月-2015 年 2 月,历任北京新晨计算机技术有
限公司、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监事,2015 年 2 月退休。

   截至本公告日,唐若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除此之外,唐若梅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唐若梅女士从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