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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关于完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7-06-29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6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
举的议案》,同意选举邹琳女士、唐若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纪
昕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
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
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
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李亮先生在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
任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也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亮先
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李亮先生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相关承诺继续有效。
    李亮先生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
用,公司监事会对李亮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6 月 29 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邹琳,女,1979 年 9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民族
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2003 年 6 月-2006 年 7
月,北京大学高级经理人培训中心,任职教务主任;2006 年 12 月-2008 年 11
月,蒙代尔国际企业家大学,任职教学管理中心主任;2008 年 12 月-2011 年
10 月,北京联合智业认证集团,担任培训中心主任;2011 年 11 月-2013 年 9
月,北京恒勤咨询有限公司培训部门负责人;2015 年 7 月至今,现任新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招聘及培训专员。

    截至本公告日,邹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邹琳女士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邹琳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唐若梅,女,1954 年 3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广
播电视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职称。1970 年 6 月-1997 年 12
月,先后在北京变压器厂、北京岭南饭店、北京新晨世纪电脑产业有限公司从事
统计、会计工作;1998 年 1 月-2015 年 2 月,历任北京新晨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监事,2015 年 2 月退休。

   截至本公告日,唐若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除此之外,唐若梅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唐若梅女士从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纪昕,男,1985 年 5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电
子科技大学,大学专科学历。2007 年 8 月-2010 年 7 月,任职于新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系统集成事业部,担任网络工程师;2010 年 8 月至今,任职于新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政府企业市场二部,担任高级销售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纪昕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纪昕先生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纪昕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