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 发行限制性股票后,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 条款进行了修改,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变更事项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15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119.15 万元。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015 万股,每 公司股份总数为 9,119.15 万股,每 股面值 1 元人民币,公司发行的 股面值 1 元人民币,公司发行的所 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无修订。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