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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7-08-29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2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新晨科技                       股票代码                      30054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大新                                        丁菲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 2 号院金源时代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 2 号院金源时代
办公地址
                                   商务中心 2 号楼 B 座 8 层             商务中心 2 号楼 B 座 8 层
电话                               010-88877301                                  010-88877301
电子信箱                           brilliance@brilliance.com.cn                  brilliance@brilliance.com.cn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48,146,835.89               182,699,711.97                        35.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567,740.80                6,813,883.05                        11.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7,252,625.26                6,138,414.49                        18.15%
益后的净利润(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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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4,268,743.33            -62,595,135.75                        -82.5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4                       0.101                      -16.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4                       0.101                      -16.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4%                    1.82%                          -0.4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53,607,878.62           726,524,324.50                        -10.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64,289,940.81           563,032,700.01                           0.2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2,978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李福华              境内自然人            14.59%         13,150,000        13,150,000 质押                     1,280,000
康路                境内自然人            13.14%         11,850,000        11,850,000
徐连平              境内自然人            11.92%         10,750,000        10,750,000
蒋琳华              境内自然人            11.92%         10,750,000        10,750,000
张燕生              境内自然人            11.43%         10,300,000        10,300,000 质押                     1,443,000
北京方壶天地创
               其他                        3.33%          3,000,000         3,000,000
业投资中心
姚国宁              境内自然人             2.22%          2,000,000         2,000,000 质押                     2,000,000
程希庆              境内自然人             1.11%          1,000,000         1,000,000
耿亚琴              境内自然人             1.11%          1,000,000         1,000,000
北京仓源启航投
资管理中心(有 其他                        1.11%          1,000,000         1,000,000
限合伙)
                                  上述股东李福华、康路、张燕生三人共同签署《控制及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涉及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司经营管理等相关事项时,三人作为一致行动共同行使股东的召集权、 提案权、表决
说明
                                  权等股东权利。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陈祎炜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28,748 股;
(如有)                          柯用梅通过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72,70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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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度,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的战略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2017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平稳,各项业务运行正常,主要收入来源为公司传统客户应用系统的持续性开发。报告期内,
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4,814.6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5.82%;实现营业利润934.7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64%,实现净利
润为756.4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0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725.2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
长18.15%。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65,360.79万元,较年初减少10.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6,428.99万
元,较期初增长0.22%。
    在创新方面,结合公司在金融领域的行业优势,公司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以及区块链等新技术在金融行业的应
用均取得一定进展。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国内信用证业务系统已经成功在银行上线,并有望逐步成为公司软件解决方案业务新
的增长点。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为进一步吸引和保留核心骨干人才,推出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彰显了公司在激励优秀人
才方面的决心,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
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报告期中,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505,017.96元,冲减相关费用的政府补助金额0.00元。计入营业外收支的政
府补助金额0.00元。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修订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
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
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还明确要求“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 或
“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
流动负债” 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本公司已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对于2016年5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该规定而影响的资产、负
债和损益等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包括将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
从“管理费用”调整至“税金及附加”;从“应交税费”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对于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发
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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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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