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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9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0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康路董事召集并
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
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编制完成。经审议,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会及董事对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会议
决定通过该报告,并按规定对外公开披露。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高冠江先生、李晓枫先生、罗炜先生对本事项经过独立的审慎
判断,就此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7 年半年
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
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以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经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的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
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变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高冠江先生、李晓枫先生、罗炜先生对本事项经过独立的审慎
判断,就此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7 年半年
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7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