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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7-10-18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1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监事唐若梅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自然人股东、本公司监事唐若梅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晨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
司监事唐若梅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其个人资金需求,拟自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7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8%),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唐若梅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唐若梅女士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3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000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8%)。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或发生股份变动的事
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
(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的情况
       唐若梅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自新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新晨科技股份,也不由新晨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此外,
唐若梅女士作为公司监事还应遵守如下规定: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或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唐若梅女士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
为。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监事唐若梅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
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唐若梅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