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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间2017年度跟踪报告2018-04-2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间 2017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晨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乔岩                     联系电话:13901012553

保荐代表人姓名:程桃红                   联系电话:138101081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季度查询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重大问题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长,
                                                 且账龄较长,如未能及时收回
                                                 款项,将对未来期间的当期损
                                                 益产生不利影响。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公司已充分计提了坏账
                                                 准备,同时加强了应收账款催
                                                 收工作。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 年 3 月 9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和再融资涉及法律法规及注
                                                 意事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2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
                                                      是否        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
                                                                  施
1、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担任/
                                                           是      不适用
曾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股东关于股份减持承诺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规范
                                                           是      不适用
关联交易的承诺
4、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避免
                                                           是      不适用
资金占用的承诺
5、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独
                                                           是      不适用
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7、公司、董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实际控制人关于补缴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9、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是      不适用
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摊
                                                           是      不适用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是      不适用
失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3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无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
期间 2017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乔 岩                       程桃红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2018 年 4 月 20 日




                                     5